东湖区财政局关于拨付涉民、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东湖区财政局与东湖区民政局、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东湖区农业农村局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规范操作,完满完成2021年度拨付涉民、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为进一步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中央补贴旱稻资金11.22万元,水稻资金0.81万元,绿色优质稻谷合计面积0.37千公顷。同时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全省统一执行112元/亩的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其中东湖区2021年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2万元,补贴面积10901亩,已提前下达预算102万元。
东湖区财政局为落实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管理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以及安全资金发放方式和渠道,确保奖励政策执行公开、公开、公正,东湖区共发放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24300元。发放人数213人
农户基本信息审核认定关系派出所、银行、农业等多家部门合作,基层财政部门以政策为指导,积极主动,不等不靠,做好沟通。对“一卡通”发放系统及时维护,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异常信息、错误信息,会同信息当事人、经办人等相关人员及部门进行深入分析,及时进行修改处理,为资金圆满发放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