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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召开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第十一次调度会
    • 时间: 2021-11-2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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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24日,东湖区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第十一次调度会召开。区委副书记、区长胡俊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宣治主持会议,副区长姚乐出席。

    胡俊峰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城市发展的底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创建工作部署要求,将“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我市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彰显省会担当,贡献东湖力量。

    胡俊峰强调,一是要领会精神实质,瞄准目标要求,以更高站位绷紧食品安全“思想弦”。要把握食品安全工作新形势,瞄准食品安全工作新要求,严防食品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开创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二是聚焦重点发力,严控安全风险,以更实举措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要抓好源头治理,围绕农业生产环境改善和投入品使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要突出重点监管,盯紧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注重科技支撑,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利用智慧市场监管系统、赣溯源等平台提高食品安全保障的信息化水平。三是落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联动,以更大担当守好食品安全“责任田”。要细致化分清责任归属,加强统筹协调,着力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要长效化开展宣传引导,加强安全意识,大力营造全民参与大氛围;要严格化落实任务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强力推进担当作为大环境。

    胡俊峰要求,各镇(街道、管理处)、各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迎难而上、真抓实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全面推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会上,副区长姚乐传达了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第六次调度会会议精神,区食安办总结了2021年以来食品安全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区农业农村局书面总结并部署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书面审议了《东湖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务分解》和《东湖区迎接202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责任分工》。

    各街道(镇、管理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区市场监管局各基层分局分局长等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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