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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酱油和食醋产品质量水平,强化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近日,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约谈会。
会上向辖区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负责人解读了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赣市监办食生〔2021〕5号),要求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真实合法标注食品标识,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不得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不得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副局长吴文优结合当前具体工作要求,强调生产企业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生产环境要到位,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环境是重中之重,一旦不达标,将坚决关停,绝不手软;二是防疫措施要到位,扫码测温戴口罩必须严格执行,并且做好记录;三是生产标准要到位,企业要想做大做强,生产就必须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四是制度要到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按照要求张贴到位、落实到位。
参会企业负责人表示,将对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做得不到位的地方立即整改,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各项规范开展酱油和食醋生产,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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