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11-0000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9-11-02 0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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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字〔2019〕10号
东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雷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雷强同志任东湖区行政学院第一院长;
免去夏小兰同志的东湖区行政学院第一院长职务;
免去刘小松同志的东湖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洪波同志任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磊同志的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立君同志任东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罗莉娟同志任东湖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列刘小龙同志之前),免去其东湖区百花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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