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2023-0339 | 主题分类: | 城市管理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1-21 15:4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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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发〔2022〕2号
东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我区环境污染,根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东湖区全区域均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将禁燃区域公告如下:
扬子洲镇、八一桥街办、豫章街办、墩子塘街办、百花洲街办、公园街办、大院街办、董家窑街办、彭家桥街办、滕王阁街办、贤士湖管理处、扬农管理处全区域,即:东以北京西路与洪都大道的交会点、洪都北大道、青山湖西岸线、青山北路、青山湖闸与富大有堤交会点为界;南以北京西路、八一广场南端、八一大道、中山路、中山桥、中山西路为界;西、北均以赣江南航道中心线为界;八一大桥主桥面及南面的引桥、洪都大桥南段桥面,以两个拉索最低点连接杆为界的合围区域。
2022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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