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2-0001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9-12-31 00:0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公开方式: |
东府字〔2019〕14号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并报区委同意,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高辉红:
负责区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区审���局。
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雷强: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工业与信息化、财税、国有资产管理、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数据发展管理、行政服务(政务服务管理)、重大重点项目、金融与资本运作、个私民营经济、区政府值班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政务与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应急局、区行管委、区重点办、区东控公司。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工作。
联系区人武部、区税务局、区委编办工作。
区委常委李婷:
负责开放型经济、投资促进、商务(供销)、外事、对台事务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开放办、区投促局、区商务局、区外办。
联系区委台办工作。
区政府副区长童萍如: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体育、机关事务管理、妇女儿童、老龄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教科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机管局。
联系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科协方面的工作。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余炜:
负责公安、司法、治安维稳、消防救援、城市交通管理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东湖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及武警方面的工作。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万勇:
负责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投资、自然资源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重大重点项目工作。
分管区房管局、区城投公司。
联系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侨联、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等方面的工作。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万明:
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综合管理、交通运输、公路、人防、园林绿化、城区排涝、史志、保密机要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
联系区保密机要局、区档案馆、区史志办、南昌供电公司工作。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杨峻: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水利、林业、防汛抗旱、地震以及气象、民政、信访、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地名、社区服务、市民教育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防震减灾局。
联系区残联、区民宗局和军队方面的工作。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袁晨:
负责金融、企业资产管理、企业改革、文化旅游发展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工业与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开放型 经济、投资促进、城投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金融办、区企资中心、区文旅公司。
协助分管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开放办、区投促局、区城投公司、区东控公司、区财政局国资科。
AB岗制: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区政府领导实行AB岗���责制,即在A(B)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A)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具体为雷强与万勇同志,李婷同志与袁晨同志、童萍如同志与余炜同志、万明同志与杨峻同志互为AB岗。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