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 微博
  • 繁体字
  • 索引号: /201906-0003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4-28 09:0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分享到: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湖区关于参加南昌市第二届“洪城工匠”培养选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浏览量:
    • 【字体:     

    东府办发〔2019〕12号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东湖区关于参加南昌市第二届“洪城工匠”培养选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东湖区关于参加南昌市第二届“洪城工匠”培养选树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4月28日

    东湖区关于参加南昌市第二届“洪城工匠”

    培养选树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洪城工匠”培养选树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东湖区第二届“洪城工匠”培养选树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我区“人才兴区”战略思路,充分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全区上下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带动我区建立一支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二、目标任务

    紧密围绕我区产业发展战略,在全区各行业各系统积极推荐技能含量高、绝技绝活特色明显、影响力大的高技能人才参加南昌市第二届“洪城工匠”选树。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东湖区参加南昌市第二届 “洪城工匠” 培养选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及区人社局局长毛青同 志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统筹协调全区的报名参评工作。

    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发改委、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新局、扬子洲镇、八一桥街办、豫章街办、墩子塘街办、百花洲街办、公园街办、大院街办、董家窑街办、彭家桥街办、滕王阁街办、贤士湖管理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第二届“洪城工匠”参评的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毛青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四、实施步骤

    根据南昌市第二届 “洪城工匠” 培养选树工作方案开展选树具体工作,按照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推荐人选、组织申报四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

    各相关单位要在辖区和相关工作领域广泛宣传此次“洪城工匠”选树活动精神,通过各种形式将此次选树工作做到家喻户晓,针对重点对象要上门上户宣传。

    时间:2019年4月20日前

    (二)调查摸底

    根据选树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在辖区和相关工作领域对符合选树要求的对象进行摸底,做到对拟推荐的选树对象所属行业清、技能类型清、人员情况清。

    时间:2019年4月30日前

    (三)推荐人选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积极动员符合选树条件的对象参加选树活动,配合参选对象组织好参选材料,统一推荐至区人社局。

    1.推荐范围

    (1)东湖区辖区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向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食品、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制造、纺织服装、新能源、机电制造九大重点工业产业和传统非遗产业倾斜)生产一线、操作岗位工作并与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有正式编制的高技能人才;

    (2)具有南昌籍户口且在南昌市灵活就业的高技能人才。

    2.推荐条件

    “洪城工匠”应具备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勇于创新、乐于奉献、作风严谨、精益求精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类工作,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拥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

    (2)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较高水平,同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3)体现领军作用。善于解决疑难杂症、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热心传技授艺,善于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劳动者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4)作出突出贡献。以自己的技能活动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

    3.推荐途径

    (1)组织推荐。由各相关单位向区人社局推荐申报。

    (2)个人自荐。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相关社会团体报名,也可直接自荐报名。

    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区人社局(政府大楼北楼715室)。联系人:丁新美,电话:87838357,电子邮箱:1046085080@qq.com 。

    4.资格审核

    由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时间:2019年5月15日前

    (四)组织申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有关材料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统一向市人社局申报。

    时间:2019年5月20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洪城工匠”培养选树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关系到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建设大南昌都市圈中的重要作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责任人和责任时限,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扎实有序组织开展选树工作。

    (二)积极推荐,确保质量。各相关单位要对申报人选综合考量。要认真审核申报人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注明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推荐人选应认真填写《“洪城工匠”申报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三)严肃纪律,保证公平。“洪城工匠”选树推荐活动要严肃推荐申报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对推荐人选存在失真失实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终止其申报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

    “洪城工匠”申请表

    (2019年)

    姓名

    性别

    手机号码

    政治面貌

    学历

    职务

    身份证号

    户籍属性

    □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

    是否外来务工人员

    □是 □否

    家庭住址

    邮编

    工作单位

    单位性���

    所属行业

    工种

    工作年限

    单位地址

    邮编

    技能等级

    或职称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其他

    是否具有工艺专长

    是否获得专利: □是 □否

    发明专利数量:

    实用新型专利数量:

    外观设计专利数量:

    是否掌握高超技能

    技术水平:

    □国际领先 □国内领先 □省内领先 □市内领先

    是否体现领军作用

    技能、技艺传授途径:

    □带徒 □培训 □其他

    技能、技艺传授范围:

    □本单位 □本行业 □其他

    是否做出突出贡献

    □ 全国

    □ 本市

    □ 本行业

    □ 本单位

    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

    个人自述(500字左右,包括技术特长、社会贡献等)

    所获荣誉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社会团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洪城工匠”培养选树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是否具有工艺专长、是否掌握高超技能、是否体现领军作用、是否做出突出贡献四项指标需提交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在证明材料上盖章确认。

    附件2:

    东湖区参加南昌市第二届“洪城工匠”培养

    选树工作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各成员单位

    名额(个)

    1

    扬子洲镇

    2

    2

    八一桥街办

    2

    3

    豫章街办

    2

    4

    墩子塘街办

    2

    5

    百花洲街办

    2

    6

    公园街办

    2

    7

    大院街办

    2

    8

    董家窑街办

    2

    9

    彭家桥街办

    2

    10

    滕王阁街办

    2

    11

    贤士湖管理处

    2

    12

    区企资中心

    2

    13

    区司法局

    2

    14

    区民政局

    2

    15

    区商务局

    2

    16

    区城建局

    2

    17

    区市场监管局

    2

    18

    区教科体局

    2

    19

    区文广新局

    2

    20

    区发改委

    2

    21

    团区委

    2

    22

    区总工会

    2

    23

    区妇联

    2

    24

    区残联

    2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印发

    手机扫码浏览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南昌东湖网站    电话:0791-86221407

    赣ICP备05005744号-2    网站标识码:3601020001    赣公网安备36010202000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