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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1807-0000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7-10 00:0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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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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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府字2018〕11号

     

    东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扬子洲镇政府,各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高辉红: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负责区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区审计局、区编委办。

    夏小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党组副书记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税、编制、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大重点项目、个私民营经济、区长热线(市长热线)、政务与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工信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重点办。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工作。

    联系区编委办、区人武部、区税务局工作。

     俊:区委常委

    负责开放型经济、商务、对台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商务局。

    联系区台办工作。

     强: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负责卫生和计生、市场监管、爱国卫生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安全生产、开放型经济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协助分管区安监局、区商务局。

    童萍如:区政府副区长

    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妇女儿童、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科协工作。

     炜:区政府副区长

    负责公安、司法、消防、治安维稳、法制、城市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东湖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东湖消防大队。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东湖交警大队和武警等工作。

     勇: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负责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投资、国土资源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重大重点项目。

    分管区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区城投公司;协助分管区重点办。

    联系东湖国土分局、东湖规划分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侨联、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工作。

     明: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环保、城管行政执法、城市综合管理、交通运输、公路、人防、园林绿化、城区排涝、档案、史志以及保密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城建局(区人防办)、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执法局、区档案局、区综管办。

    联系南昌供电公司、区史志办、区保密局。

     峻: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防汛抗旱、扶贫、新农村建设、地震以及气象、行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民政、信访、地名、残联、老龄、社区服务、市民教育、外事侨务、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农水局、区防震减灾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区外事侨务办、区民宗局。

    联系区残联、军队工作。

     晨:区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

    负责金融、企业资产管理、企业改革、文化旅游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工业与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招商引资、城投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金融办、区企资中心、区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协助分管区发改委(区工信委)、区商务局、区城投公司、区财政局国资企财科。

     

    AB岗制: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区政府领导同志实行AB岗负责制,即在A(B)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A)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具体为:夏小兰同志与万勇、袁晨同志,陈俊同志与雷强同志,童萍如同志与余炜同志,万明同志与杨峻同志互为AB岗。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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