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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6-01-15 10:1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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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环保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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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一年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考核指标分别完成市政府下达减排任务的111.3%、116.5%、108.3%、101.7%。 
    (二)大气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呈现好转趋势 
    2015年1-12月份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5天,其中优为106天,良为209天,空气优良率达89.52%,优和良分别为29.3%、60.17%。 
    (三)环境监管水平逐步提高 
    1、加强日常监管,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今年,重点对燃煤锅炉进行排查和整治;对重金属行业、铅酸蓄电池行业、涉汞行业、医疗机构的危险废物进行了专项排查;进一步畅通和规范了数字城管、“12369”24小时环境投诉热线,保证每项工作有计划、有督促、有反馈、有成效。截至目前,共处理各类投诉案件267起,处理率达到100%。结案率96%。 
    2、在全市率先推广无油烟烧烤一体机 
    今年,东湖区走在全市前列,率先倡议餐饮业主更换无油烟烧烤机,截至目前,辖区100家业主全部实现无油烟烧烤,得到上级部门的一致肯定。 
    3、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排查。定期排查辖区内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行业建成项目及在建项目。同时,排查了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并制定了东湖区危险废物普查更新实施方案。 
    4、机动车污染防治取得进展。根据环保厅出台的《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在东湖交警大队和市车管所洪都北大道办证中心派驻了专门人员,在窗口对外服务。今年,累计核发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 12401个,为我区创建优良天气环境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不断规范 
    推进“阳光审批”,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严把“三关”,认真贯彻执行了第九轮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实际再造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健全完善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一审一核、并联审批等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今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1件,其中报告表6、登记表5个、对省厅市局的预审意见17件,环保设施验收3件。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达100%。较好完成年初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 
    (五)农村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保护 
    1、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今年,我局争取上级专项资金440万元,对南洲村等五个行政村开展生态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2、全面畜禽禁养综合整治。 
    配合扬子洲镇做好畜禽禁养搬迁工作,全面开展潲水养猪专项整治,目前,全区3.5万头生猪已搬迁、出售3.2万头,搬迁、出售率达95%。基本实现了禁养区无反弹,潲水养猪无渠道、餐厨垃圾无养猪市场的整治目标。 
    (六)全力强化环境应急工作建设 
    1、加强源头监控。我局进一步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网络体系,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2、加强环境执法。继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对各类重点污染源进行环境污染排查,发现环境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其限期整改。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七)环境能力建设再上台阶 
    1、环保能力建设实现新突破。环保大楼的建设是市政府考核区政府的硬性指标。今年,我区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正式投入使用。 
    2、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正式投入使用。今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建成并正式运行,主要负责监测数据审核报送和自动监测子站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为区政府的环境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八)法规宣传不断深化 
    大力宣传新《环保法》。新《环保法》年初正式实施,今年以来,我局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抓手,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除了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做环保宣传,还广泛开展了环保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九)其他全区综合性工作 
    1、排污费征收任务全面完成。2015年我局排污费征收任务为160万元,实际征收162万元,占全年征收任务的101.%。 
    2、经济发展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实际利用外资437万美元、实际利用内资8050万元、现汇87万美元、新增财税 200余万元,完成一个5000万元的重大项目,完成了3个1000万元的实体项目。 
    2、拆迁工作稳步推进。年初,下沙沟江纸住宅区拆迁任务圆满完成。下半年青山湖西岸二期拆迁任务完成92%,为全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目前环保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由于环境监测工作技术含量高,但我局相关技术人员极少,一些专业性工作难以开展,给我区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制约性。 
    2、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目前我局监测和分析设备较少,导致环境监测和分析某些项目难以开展。 
    三、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局环保工作的总体目标,环境质量和环境执法四个稳定:即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主要地表水水体稳定达到功能要求;排污费征收稳定增长。总量减排完成省厅、市局下达的指标任务。 
    2016年我局环保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突出做好“ 九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 两个确保”。 
    1、全面完成2016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坚持综合施治、多管齐下,全面完成2016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2、加强对大气、水质、噪音的监测力度 
    不断完善环境监测能力。一是充分发挥东湖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的作用,24小时在线监控我区PM10、PM2.5、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8小时滑动值数据,及时准确反映全区的环境质量状况。二是完成辖区内主要河湖水环境状况自查报告,坚持每季度对辖区内东、南、北湖进行水质监测;三是定期对赣江水质断面层进行监测采样。四是例行对东湖区区域噪声以及道路交通噪声进行实时监测。 
    3、加大环境保护各项检查执法力度。2016年,继续定期排查辖区内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行业建成项目及在建项目;继续排查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并制定东湖区危险废物普查更新实施方案;继续对燃煤锅炉、重金属行业、铅酸蓄电池行业、涉汞行业专项排查,做好事前监督工作,防患于未然。 
    4、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处置好环境突发事件。一是加强领导,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网络体系,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二是加强对各类重点污染源环境污染排查,发现环境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其限期整改。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5、切实做好扬子洲镇的环境保护工作。 
    为切实做好扬子洲镇的环境保护工作,我局继续每月对扬子洲水厂的饮用水源地8个项目进行监测;每半年对扬子洲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区域噪声进行一次监测,其中环境空气监测项目3个,区域噪声50个点位;继续配合扬子洲镇做好区域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继续配合扬子洲镇做好中心渠道排污治理工作,继续配合扬子洲镇做好沿江码头治理整顿迁移和污染防治。同时,积极争取省市专项整治经费。 
    6、巩固无油烟烧烤整治成果,实施长效管理。 
    2015年,在区政府的积极推动下,辖区100家业主全部实现无油烟烧烤,得到市政府的一致肯定。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堵疏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进一步巩固成果。一是加强日常督查力度。定期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督查烧烤餐饮业主是否规范使用无油烟烧烤一体机,防止油烟污染问题反弹。二是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根据大气污染治理的要求,指导辖区餐饮业加强规范管理,指导餐饮业主对油烟净化设施、噪声治理设施、环保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餐饮业主加大处罚力度,减少油烟扰民投诉事件的投诉率。 
    7、加强征收力度,全面完成2016年排污费征收任务。 
    8、深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环保法的颁布实施,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局将广泛开展新《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系列环保宣教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加大环境保护宣传的覆盖面。 
    9、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大环保队伍教育培训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环保队伍,同时加强环保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强化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环保队伍业务素质、执法效率、攻坚本领等能力的提升。 
    通过以上九项重点工作的实施,努力实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全力以赴确保完成污染减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等硬性指标和任务,千方百计做好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项目资金申报、环境监测等各项工作,力争各项工作进入全市前列。二是确保不发生重大的环境安全事件。高度重视、积极防范环境安全,加强监管,及时处置,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环境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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