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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7-09 20:3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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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东湖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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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东湖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暨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全省司法局长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司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为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任务,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着力点,以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为切入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支撑点,主动作为、担当实干,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今年3月25号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上,东湖区更是作为全市司法行政高质量考核先进县区之一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局党员干部强化使命担当、守土尽责、战在一线,扎实做好疫情期间法治宣传教育、特殊人群管控、法治护航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十分辛苦、也卓有成效,特别是我局在疫情期间探索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工作“9+3”模式,获得省厅、市局的肯定。疫情期间,我们重视并加强信息报道工作,多篇信息稿件被学习强国、今日头条、社区矫正宣传网、江西政法网、东湖发布等主流媒体报道,全面展示了疫情期间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敢担当、能担当、会担当的好形象、好做法、好经验。

    提升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开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

    一是加强统筹,认真履行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局谋划。上半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提请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刘闯书记主持会议。刘书记就加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南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2019年我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总结和考评情况;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相关文件;做好具体部署。印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2020年东湖区全面依法治区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将年内各项重点工作细化为115项内容,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并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重点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进行具体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我区把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到全区年度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和综治考评中,依据各单位职责对全区各街道(管理处)和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进行考评,将依法执政、立法调研、依法行政、全面守法、法治社会建设等列入考评细则,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二是提炼特色,不断增强法治文化软实力。在东湖微普法抖音账户上开设大状说法栏目,发布了“法润东湖”公益律师说法小视频。组织参与第三批“市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和第二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评选。组织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区司法局制作了《做战“疫”时期的法律明白人》的MG动漫,区法院制作了《失而复得的蓝宝石戒指》的法治微电影,区扫黑办制作了《整治非法码头还绿于民》的法治短视频。此外,全区共收集到各单位疫情防控法治动漫、法治微视频和法治书画作品共20余件。

    三是分类指导,着力强化全民法治教育。严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群体”,建立党委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上半年组织召开区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2次,已经联系邀请著名专家、教授颜三忠为全区领导干部讲解民法典,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与新法制报社合作“法治护航小康路全民普法新征程”专栏。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积极运用线上直播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今年上半年,东湖区已经组织了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政协人资环城建社法委等多家普法责任单位共同开展社区矫正法、国家安全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法治宣传活动4场次,覆盖全区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居民、老年人、青少年、戒毒服刑、矫正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与人数达1万余人。

    四是对标对表,深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我区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纠纷矛盾化解等工作,为法治乡村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纠纷矛盾化解等工作,为法治乡村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关爱“弱势群体”,切实保障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监管,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政府法制监督,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上半年,我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受理6件,办结1件。有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双随机监管事项动态调整,同时组织各单位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设立行政检查监测点。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对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积极配合市里做好基层综合执法协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围绕平安东湖建设,健全多元化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一是继续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和教育工作。截至目前,东湖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共进行社会调查47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2人,解除矫正38人,在矫109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线上学习《社区矫正法》”普法讲座直播1场。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50人(其中解矫人员转入36人、监狱85人、看守所29人),落实安置帮教人员150人,帮教率达100%,共发放刑满释放人员临时过渡性生活补助费25.66万元,发放刑满释放人员接送费2.08万元,新入监信息核查58人,实现远程视频会见64人次。

    二是健全多元化的人民调解机制。东湖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大力推广使用“东湖区掌上法宝”微信公众号,打造线上调解品牌。选聘了第二批五位区级人民调解专家,成立了五个调解工作室。

    三是持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区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配合省、市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建设,并将2020年度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录入工作平台。截止2020年6月份,因受疫情影响,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其中4件被申请人为区教科体局,2件被申请人为区市监局,1件被申请人为区应急管理局,投诉举报类案件占比开始下降。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高,区司法局在收到法院相关应诉材料之后,向被诉行政机关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提示函,应诉行政机关于开庭前一天书面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回复函。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显著提升。

    突出精准法律服务,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现代化

    一是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认真落实江西省司法厅印发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以工单系统为中枢,连接江西法律服务网、热线和实体大厅,联通各业务系统,实现三大平台和各法律服务机构一体服务、一体监管、一体保障。自平台运行以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严格按照公共法律服务系统设置的运行服务流程,规范流转办理工单,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并及时准确录入工单,上半年共录入工单343条。

    二是认真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努力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精准法律援助质质效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赣司法服字[2020]3号)和《南昌市司法局转发<江西省司法厅“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洪司字[2020]14号)文件精神,出台了《东湖区“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方案》。成立了以罗咏琴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林红风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司法所所长、区法援中心干部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并在5月份组织各司法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宣传月活动,累计共开展活动20次。

    三是认真服务好疫情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疫情期间法治护航工作。一是拉紧疫情防控法治意识红线。在区委常委会上、政府常务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中共江西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南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通知》;二是拉紧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红线。为促进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区司法局以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为主要力量,下到各企业商户及时排查疫情防控期间涉企各类矛盾纠纷线索,努力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此外,区司法局开通了法律服务工作及行政复议工作线上办理模式,让公众在疫情期间可以通过网络维权。

    四是认真做好疫情期间公证服务工作。2020年上半年东湖公证处在征地拆迁、现场监督中继续担当重要角色,发挥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参与江西省中医院地块征收、七里村安置房选房现场监督公证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旧城改造工作,委派公证员进驻拆迁地块热情接待和受理涉拆公证案件,为拆迁居民办理了房屋继承、赠与、安置协议等公证。

    坚持改革创新引领,促进司法行政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明确的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制度,认真进行了研究部署,实现了改革措施在本地本单位落实落细。围绕健全刑事执行体制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证体制改革等工作,深化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现各项工作提质升级。

    二是着力打造一批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切实获得感的司法行政改革亮点工程。上半年,东湖区司法局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实现一体服务、精准服务。

    三是按照上级要求,推进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35个,其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镇、街道、管理处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村、社区、家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111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10个。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纠纷364件,其中简易纠纷361件,疑难纠纷3件,涉及金额212.3万元,开展纠纷排查161次,预防纠纷149件。

    聚焦“四化”要求,全面夯实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政治建设,建设一支革命化队伍。上半年,东湖区司法局深入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以及市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始终坚持党委对政法工作的的领导。在工作中加强请示报告,对于涉及本系统的重要信息第一时间通过报送渠道报送给区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决策和了解司法行政队伍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积极参加区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及时奖励申报工作,注重挖掘本部门先进典型和特色亮点工作;按照区委政法委《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出台《东湖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要求,邀请区委政法委领导参加2019年东湖区司法局民主生活会。

    二是立足专群结合,探索特殊人群管理团队运作机制,建设一支正规化、职业化队伍。上半年,东湖区司法局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最新出台的《社区矫正法》,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制订培训计划及相关考核制度,切实提高矫正工作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水平。要继续围绕完善刑事执行一体化机制,进一步升级“正航助矫工作室”,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特殊人群管理和教育,实现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工作的团队化运作模式,构建立体式、多元化的大矫正格局。

    三是突出作风建设,聚焦能力提升,建设一支专业化队伍。扎实开展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和党支部建设,积极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学习和业务培训,推动工作作风转变。上半年,东湖区司法局围绕“彰显省会担当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走访,谈问题、找差距、补不足、强作风,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对照查摆、整改提升,切实以“彰显省会担当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对干部思想政治和素质能力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靶向能力提升、聚焦作风改进,实现东湖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高质量推进。

    客观来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旧矛盾交织叠加态势明显。从自身来看,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当前,法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各项法治工作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全面依法治区队伍业务素质仍需加强,专业型人才短缺的状况尚待改进;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当前,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规程不够完善,工作人员合法性审核的业务能力水平还有所欠缺。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公职律师对法治政府建设尚不能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角色发挥作用,各部门法律顾问作用尚未完全发挥。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方面。当前,东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面临人员、经费不足及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自2010年机构改革取消律师管理工作职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搭建后,专业法律人才不足。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机关增加了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及法制办工作职责,未增一编一人一分钱,如再增加律师管理职能且仍未增编增人增经费的话,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将面临瘫痪,现基层处于两难工作境地。

    四是健全矛盾多元化调解机制方面。当前,全区拥有在册人民调解员920人,其中兼职调解员897人,占97.5%,专职调解员23人,只占2.5%,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比例严重失调。因各方面原因,镇、街道、管理处级人民调解员基本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综治干部担任,村(居)人民调解员一般也是村(居)委会干部兼任,大多数调解员身兼数职,日常工作繁忙,部分人民调解员文化程度和专业水平偏低,工作方法较单一,依法调解、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五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方面。随着《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社区矫正工作会越来越专业化、规范化,同时“精准滴灌”的教育任务也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具有较强业务素质,能够对不同类型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施教。而目前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法学、心理学等相关业务知识水平较低;分类教育、个性化矫正不足。在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教育矫正“一刀切”的问题,没有充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因人施教,影响了矫正效果和质量。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于不足,我们下一步打算:

    召开全区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和依法治理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推进部署会。会议将传达学习相关工作文件精神,部署专项行动具体任务,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并建立专项行动推进机制,确保任务落地落实。筹办全面依法治区暨“七五”普法终期考核培训班。提升全区依法治区工作人员和普法联络员业务素质,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和“七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奠定基础;

    全面落实《南昌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同时建议上级业务部门针对性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合法性审核的业务能力水平。探索公职律师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路径,完善公职律师、部门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重大决策的工作机制。同时建议上级业务部门搭建公职律师工作交流平台,加强公职律师与政府各部门间的交流沟通;

    继续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认真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做好落实,继续利用好“法润东湖”公益律师志愿团这支专业力量,组织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法律志愿服务和宣传教育等公益活动,为公益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提供更大的平台,为法治东湖建设增添更多精彩。加大“东湖区掌上法宝”网上服务大厅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从中受益。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强化便民举措,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继续抓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重点做好农民工、困难职工、困难信访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失独家庭、驻昌外籍及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等群体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宣传法律援助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继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深入乡村、社区开展《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活动,运用报刊、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发展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壮大专职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拓宽选任专职调解员的渠道,发掘并聘任一批具备较高政治素质、良好职业修养、扎实群众基础、热心公益事业的执业律师、社会工作者、退休政法系统老干部、退休老党员等人员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

    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等方面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流程、大力开展智慧矫正工作、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和线索排查力度、继续落实安置帮教必接必送制度,促进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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