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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09-03-17 16:1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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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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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大发展,城乡大变样,文明大提升”的工作目标,以保增长促发展、保稳定促和谐、保民生促公平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区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努力为促进东湖新一轮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切实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先导性。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 制度,树立宪法权威和法治理念,服务法治建设;大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新颁布实施的重要法律法规,服务和谐平安东湖建设;大力宣传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全区经济建设。
      2、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机关”等六进工作,有效推进普法工作在各行各业的落实。着力推进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千名领导干部讲千堂课等机关学法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干部提升任职上岗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外出务工农民的法制培训,开展农民工法律知识大学习、大竞赛活动;积极提倡公益律师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非诉讼法律援助;参与“全市十佳学法用法小公民”评选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于40个小时;扎实推进“法律进单位”活动。
      3、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按照“建立机构、制定方案、统一部署、试点探索、总结经验、全面推进”的工作步骤,全面启动法治东湖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成果,全面推开“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今年全区要有35%以上的社区、行政村达到或基本达到“民主法治社区(村)”建设标准。
      4、加强指导,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一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调研,努力探讨新形势下普法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二是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普法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大普法、大宣传”的工作格局,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三是进一步繁荣法治文化建设。精心筹备组织一次全区性的法制文艺汇演和一场社区学法擂台赛,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和广泛传播。
      5、夯实基础,有效促进“五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的落实。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对专业普法教育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上半年,我们将举办一期全区普法教育骨干培训班。二是不断加强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东湖普法网站,创新版面,提高质量,扩大影响,使其成为普法教育的重要阵地。加强法制宣传长廊建设,在各街道建设一块30米的普法学习宣传长廊,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建设一块10米的普法学习宣传栏。在社区(村)建立专门的普法图书角。进一步完善社区法制流动电影院建设,重视流动普法阵地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挥党校、市民学校、农民夜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的作用,努力形成覆盖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三是不断加强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协调配合、考核评价、经费保障机制和制度建设。按照市普法办要求,区里对街道的检查不少于4次,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中的积极作用。
      6、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基础建设到位。全面推进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进程,按省厅要求要确保第五批建设任务今年年底完成,全面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做好迎接省厅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总结验收的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建设到位。切实抓好司法所队伍培训,采取各种方式,使司法所人员普遍轮训一遍,我区将在6月份对基层法律工作者普遍轮训一遍。三是考核措施到位。我们将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管理,深入基层调研,帮助解决司法所建设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并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将纳入年度综治考评范围。积极参加全市“十佳司法所”和“十佳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评比活动。四是经费保障到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司法所经费保障问题,将司法所工作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形成一个长效的保障机制予以保障。
      7、健全人民组织网络,积极化解调处民间纠纷。在巩固已有的调解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新的开发区、商住区及集贸市场和新建立的企业中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努力扩大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
      8、拓展调解渠道,切实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根据形势的发展要求,不断探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新途径,拓展和延伸人民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不拘形式、灵活便捷、便民利民等特点和优势,有效解决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全面推进医患纠纷调委会的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今年将开展多次专项大排查活动,彻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9、积极探索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整合强化调解职能,实现优势互补,重点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按照以人为本、案结事了的要求,充分彰显人民调解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10、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结合首席调解员制度改革,着力培养一批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化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骨干力量。我局将结合司法所长培训班对全区街办(管理处)调委会主任进行一次培训。
      11、进一步做好帮教安置的保障工作,突出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责任保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三级四层”工作网络,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的资金投入,并将帮教安置经费列入专项业务费科目。把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把刑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考核当地综治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定期检查考核。
      12、加强帮教安置的制度建设,建立档案制度、排查制度、衔接制度和台帐制度,区坚持每季度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排查,街道(管理处)、社区(村)帮教安置组织每月排查一次,并将本辖区5年内回归的刑解人员基本信息输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动态帮教档案,做到对刑解人员的住址、家庭状况及表现情况底数清、情况明。
      13、认真做好刑解人员的过渡性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继续实行“一帮一”、“多帮一”以及三级帮教措施,实行分类管理,提高帮教安置质量。建立1-2个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开展用工招聘、法律、心理咨询等活动,拓宽安帮渠道。
      14、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培训中心的作用,举办1-2期刑释解教人员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确保两年内达到中央综治委规定的县区安置基地不少于50人的工作目标。
      15、逐渐尝试介入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做好社区矫正的各项准备工作,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
      三、创新法律服务机制,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16、扎实抓好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全区各街道、社区建立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建立街道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为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畅通援助渠道,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援助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17、大力加强和改进公证工作。拓展公证业务领域,认真、充分、有效履行公证工作职责,积极介入金融、房地产等领域,实现法律服务多元化。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全面提升我区公证工作水平,依法强化公证执业监督和质量监督,对办证程序和环节逐一进行规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公证服务,使公证工作进一步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的司法行政队伍
      18、抓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抓好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执行力,围绕中心抓执行力,转变作风推执行力,强化督查促执行力,突出抓好执行不到位、全局观念差、工作落实差、责任心不强、服务能力弱、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切实提高司法行政人员工作执行力。
      19、抓培训学习,切实促进人员素质提升。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经常性组织开展机关干部、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等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全面提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
      20、抓效能建设,不断强化机关作风。把提高工作效能作为提高执行力的重要突破口,完善绩效考核制,切实增强队伍的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一个履职尽责、激情干事、充满朝气和活力的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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