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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5030-7064-5564-1177-186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09-03-16 16:1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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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2009年基层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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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司法所:
        2009年我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按照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局长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以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为契机,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探索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一、 夯实基础,司法所建设要有新突破
      认真贯彻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和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继续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和建设、管理、服务并重的理念,将司法所建设推上一个新台阶。
      1、基础建设到位。要按照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和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调度会的要求,攻坚克难,加快步伐,全面推进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进程,按省厅要求要确保第五批建设任务今年年底完成,全面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区政府已将司法所建设列入区重点建设项目,各所要加大力度寻找房源,确保按时保质的完成八个司法所建设任务,争取09年在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市局将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并跟踪督办。今年我们还要做好迎接省厅上半年和今年底组织开展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总结验收和国家监察部、发改委、财政部、司法部明年上半年的全面验收的准备工作。
      2、组织建设到位。切实抓好司法所队伍培训,采取各种方式,使司法所人员普遍轮训一遍,市局将在5月份组织一期司法所长培训班,我区也将在6月份对基层法律工作者普遍轮训一遍。在此基础上要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3、考核措施到位。按照省厅制订的《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09年度要进一步深化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考核达标活动。市局将适时对活动情况进行督察,并向全市通报活动开展情况。我们将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管理,深入基层调研,帮助解决司法所建设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并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将纳入年度综治考评范围。09年度市将开展“十佳司法所”和“十佳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评比活动,各所要以争创“十佳”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当中。
      4、经费保障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市财政厅、市司法局转发《财政厅、司法厅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司法所经费保障问题。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的重视支持,促进司法所保障能力的提高。尤其要将司法所工作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形成一个长效的保障机制予以保障。
      二、整合资源,人民调解要上新水平
        1、健全组织网络,积极化解调处民间纠纷。要在巩固已有的调解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新的开发区、商住区及集贸市场和新建立的企业中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努力扩大人民调解组织的履盖面。要强化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使大量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扩大酿成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端,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主导性作用。
      2、拓展调解渠道,切实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要根据形势的发展要求,不断探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新途径,拓展和延伸人民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不拘形式、灵活便捷、便民利民等特点和优势,有效解决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全面推进医患纠纷调委会的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今年将在区属各医院设立调解室,和区医患纠纷调处委员会形成有效对接,发挥更大作用。同时要针对物业管理、劳资纠纷日益增多的情况,鼓励成立相应的调委会,大力化解热点矛盾。做好纠纷排查工作,今年将开展多次专项大排查活动,彻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3、实现优势互补,积极探索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综治委下发的《关于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的实施意见》,充分整合强化调解职能,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效率和质量。重点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和公安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把轻微刑事案件、轻伤害案件、治安处罚案件纳入调解范围,按照以人为本、案结事了的要求,充分彰显人民调解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为实现我区的“经济大发展、城市大变样、文明大提升”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4、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积极与地方财政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力争有所突破,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保障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5、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调解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广大人民调解员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要结合首席调解员制度改革,着力培养一批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化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骨干力量。我局将结合司法所长培训班对全区街办(管理处)调委会主任进行一次培训。
      三、突出三个保障,帮教安置工作要有新发展(要点另发)
      四、完善基层职能,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根据司法部和省的要求,今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市局将在09年度将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县(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我们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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