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8906-5302-0352-4236-278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7-09-05 16:0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彭家桥街道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各级纪委工作部署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惩防并举,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改进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以改革创新的方法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行政执法事业的有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务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惩防体系
1、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彭家桥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勇 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良清 街办主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王 超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徐 燕 街办副主任
徐志红 街办副主任、劳保所所长
衷 进 街办副主任
付建林 街办人武部部长
汤晓辉 街办副主任、城管办主任
彭 梵 街办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各社区书记、主任,各部门、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王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党工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纪工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责任;党工委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室及各社区负责人为本科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同时街道党工委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化监督考核,开展由街道领导带队参与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确保落实责任。
(二)突出教育预防,推进廉洁从政
1、开展廉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工作,始终把预防腐败教育摆在廉政工作的首位。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树立“勤政廉政好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勤廉典型,通过召开报告会、观看廉政电影等形式把廉政文化宣传与建设工作融入工作当中,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
2、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始终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工作主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深化党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廉政档案制度等,通过不断检验和完善,着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反腐倡廉的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实增强全体职工干部守纪意识和从上至下、从下至上的监督意识。
(三)完善信访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1、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接待制度、信访处理及回复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明确来电来信来访要求及责任追究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对外公开投诉电话,在网上公布投诉邮箱,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落实班子成员接访值班表,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2、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对署名的举报,按照规定将调查和处理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保障街道的和谐稳定。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三、工作目标
(一)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完善《彭家桥街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采取平时考核、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社区、各单位、各科室的监督检查。根据考核结果,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从严处理未完成目标任务、工作失渎职行为。
(二)强化作风督查。将纠正“四风”等作风建设规定融入干部日常管理,定期对各社区、各单位、各科室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工作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松弛等问题,校正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开展专项治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将作风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在专项工作中开展“庸懒散”、“会所中的歪风”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红包问题”等专项治理,以优良的作风保障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努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四)组织民主评议。结合作风建设组织民主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社区、站所工作。将作风建设置于公众视野中,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意见建议的收集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使民主评议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动力。民主评议结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中共东湖区彭家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