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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2750-2763-8310-9053-781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墩子塘街道 生成日期: 2018-02-08 14:5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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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墩子塘街道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分类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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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改革责任,推动改革落实,确保中央、省市县委改革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根据省委、市委县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上富镇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分类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评主体。分类考核工作在上富镇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 考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原则;坚持统筹把握,鼓励创新原则。

    第三条 考评对象。考评对象镇各办、各站所。

    第四条 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对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和专项小组年度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我镇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自主开展的改革项目完成情况。

    第五条 考评指标及计分方法。

    实行年度改革任务百分制考评和特色改革成果20分制考评,总分120分。其中,组织领导20分、贯彻落实40分、改革成效40分,特色加分20分。年度改革任务百分制考评,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组70%形成考评结果。

    第六条 考评程序。

    1.各办对照全面深化改革考核评分指标,形成简明扼要的自评报告,报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考核评价办法,结合日常跟踪督办情况,对各办、各站所进行打分办。

    3.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考评结果进行综合审定。

    第七条 考评结果运用。

    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结果,由区考核办按照指标权重折算后计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得分。

    第八条 附则:

    本办法由街道考核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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