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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9478-3298-6304-5675-392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7-09-06 14:3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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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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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四区”建设、实现打造核心增长极和“四个强起来”的目标,突出重点,消除盲点,增加亮点,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我局将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就业创业服务,壮大东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力

    第一,进一步规范散工超市运营,提高长效管理水平。一是进行资源整合,提升功能。将我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项目列入散工劳务超市,增加散工超市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功能。二是加大信息收集,建立东湖区外来务工人员信息和岗位信息数据平台,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信息的收集力度,通过散工劳务超市服务平台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登记,同时积极与园林、城建、市政、市容等部门加强联系,满足务工人员的就业需求。三是加强宣传散工超市的公益性质,扩大“散工超市”的群众知晓率,增加“散工超市”的受益人员。

    第二,全面规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工作。积极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实现政府购岗促进就业政策效益的最大化,合理保障两参人员的利益,及时跟进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按上级要求规范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工作。

    第三,进一步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新浪潮,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作为就业工作的重点,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行“创业平台+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的创业工作模式,努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一是搭建两个平台,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无缝链接。一方面,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合作建立校园创业孵化基地,帮助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对入驻的大学生开展“九送一落实”即:“送政策、送岗位、送实训、送技能、送培训、送项目、送贷款、送房租、送水电、落实党和政府关爱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下一步开展基地二期扩建工作,届时整个基地将在现有规模基础上扩大一倍,并增设大学生“跳蚤市场”等特色项目;一方面,在樟树林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搭建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平台将在探索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扶持的服务模式上推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举措,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更多、更实效的帮助。从而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激发青年创业热情,支持青年创业实践,建立服务青年创业创新的持续机制,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是试点创业担保贷款。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尝试放开个体经营的限制,在面向全部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上进行一个探索试点,贷款对象为企业法人,贷款流程参照个人贷款流程进行,按照个人贷款方法进行全额贴息。随着贷款主体面的扩大,更好的发挥贷款政策在创业扶持方面的作用。

    三是开展灵活多样的职业培训模式。积极开展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培训项目,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采取更加灵活的补贴模式,将补贴标准精确到每课时,培训成果根据其培训课时进行计算,根据不同的培训科目进行相应的补贴申请,且统一确定一批有实力开展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或企业(如:就业促进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开展定向就业的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培训实效性。

    四是重点扶持东湖区第一家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江西淘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基地的设立是东湖区进一步完善各种创新就业服务平台、助力东湖区全民创新创业的又一重大举措。对入驻的创业青年(大学生)提供“一条龙”创业孵化平台、“一体化”创业实训平台、“一站式”就业办理平台、“一网通”信息服务平台、“一家人”交流发展平台,并配套完善的服务基础设施。重点打造以创客咖啡室形式的众创空间,方便各类创业者在创客咖啡室进行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方面的交流,鼓励他们形成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创业模式。

    二、抓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民生服务的活力。

    第一,扩大覆盖面,保障全民应保尽保。

    一是巩固成果,持续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深入社区、企业及农村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做到医疗保险政策家喻户晓,让人们了解参保的实惠和好处,引导群众积极参保,力争2016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8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5万人。二是落实惠民政策,切实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将区属困难企业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保障其基本医疗待遇,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加强养老保险费征缴力度。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规定》,加大参保缴费稽核力度,继续做好企业社保欠费清理回收工作,按政策规定认真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5年度审核,确保征缴任务完成和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四是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接续工作;五是落实《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未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及待遇审核支付工作;六是继续做好部队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七是贯彻落实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暂行办法。认真学习领会《暂行办法》精神,准确理解把握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省社保中心制定的工作方案完善经办程序,做好相关流程的对接,确保城乡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衔接落实到位。八是积极稳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发挥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有效协商机制。加强医疗保险数据分析,科学制定总额控制办法。九是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和并轨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经办、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测工作。

    第二,完善信息化,提升社保经办水平。

    一是开展社保个人档案电子信息化录入管理工作。通过对参保者历年业务档案进行扫描归档录入电子信息系统,方便随时查找,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试点城乡居保缴费新方式,足不出村实行银行代扣代缴。改变过去参保人员以现金方式向村劳动保障协管员缴费,再集中统一向银行进帐的不合理缴费方式,通过社保机构与开户银行合作,利用城乡居保信息系统与银行对接,由参保人员开户,实现缴费由银行代扣代缴。为此我局多次向试点兄弟县区取经学习,并结合我区扬子洲镇各村的实际情况,拟试点推出以信誉度高,经营状况稳定的小食杂店、卫生所、电话缴费点设置柜式POS机,使其能“足不出村”就能享受缴费和待遇的领取便捷服务。目前已在进行参保人员信息采集和社保与银行对接工作。全面实现村民办理社保业务不出村。三是工伤保险办理实行“五个公开” ,即公开工伤认定申报和认定时限、公开工伤认定程序、公开工伤认定所需资料和相关证据、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认定依据和办理结果。四是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智能审核系统。通过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系统的建设,逐步形成对医保付费的事前过程提醒、事中结算控制、事后计算机全面审核的全过程监管模式。

    第三,强化监管度,保障社会保险安全。

    一是全程动态监管基金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管力度,动态监管,突出前期环节、中期环节和后期环节,健全问题收集、信息反奖惩机制,建立社基金监测预警体系,依法打侵害保群合法益等违规违法行,切筑牢基金管理防火

    二是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切实加强基金年度预算与决算工作,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内控管理。认真执行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切实做好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控制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管理。加强待遇稽核,有效防止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现象发生。

    三是加强医疗保险监管稽查。一方面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准入、退出机制和医疗保险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一方面依法开展医疗保险稽查工作,特别是对医疗费用异常的异地就医人员,到就医地进行核查,有效遏制伪造票据、恶意骗报等行为。

    三、抓好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服务工作体制机制的动力。

    第一,根据《江西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实现职级与待遇挂钩,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缓解基层公务员因职务晋升难待遇达不到提高的矛盾,使其随着职级晋升相应提高待遇。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明确职级晋升条件,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二是制定职级晋升办法。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按照申报、初审、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

    第二,健全公务员日常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洪人社发〔2015〕202号),我区推荐司法局作为试点单位,根据通知的要求指导该局制定好平时考核的实施方案,一是要明确考核对象为非领导成员公务员。二是要明确考核的内容,确定考核指标,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三是要明确考核方法。为下一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积累工作经验。

    第三,积极做好引进优秀人才后续跟踪服务,夯实人才强区基础。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修订、充实和完善我区优秀人才引进办法。在原办法的基础上拟修改增加以下项目:(1) 教育系统引进人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同时引进的老师需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2)卫生、工程及其它系列引进的人才如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享受市政府津贴或省级“百千万”人才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3)对于引进人才如果在职称聘任受到岗位设置的限制下由我区向市人社局专项报告协调解决。(4)积极为引进我区有专长的人才申报市级各类项目及培养经费的推荐申报工作。(5)对在本岗位工作突出的优秀人才可优先评优评先。

    第四,全力配合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而采取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在关系教师切身利益的职称评聘上给予充分支持。(1)根据交流轮岗工作的需要,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到农村学校交流的教师。(2)城区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满3年,表现突出的,可在本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高聘一级。(3)在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的教师且仍在边远农村任教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直接报市人社局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4)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拒不服务组织安排交流的教师或在交流期间违反交流轮岗工作规定考核不称职的不得参与职称评聘或解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与就业服务平台的整合工作,一方面做好过渡期工作的交接、协调与衔接,一方面做好以老带新,促使新人尽快适应本岗位的工作需要,使整个人才交流服务工作质量不降,效率不减。

    四、抓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彰显公平正义的合力。

    一是开展专项执法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在一季度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二季度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反犯罪专项行动,三季度联合开展高温天气监察执法专项行动,四季度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二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完善职工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机制和工资监控制度,对容易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实行登记造册、分类管理、重点监控,妥善处理因用人单位劳动违法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加大对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力度。三是加强劳动监察“网格化”建设。合理划分网格,一个网格配备1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用人单位登记台帐,形成资源共享、上下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有效提高执法效率,提升管理水平。四是落实好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工作。五是依法公正公开审理仲裁案件,探索新的办案方式,健全仲裁服务措施。在醒目位置张贴仲裁基本知识和工作流程,庭审前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指导,告知其劳动争议仲裁风险,针对各类诉争及诉由,视情节轻重、简繁,采用不同组庭方式,公开公正审理仲裁案件。加强立案前促使争议当事人协商和解的工作,提高争议处理效率和速度。六是做好预防工作,对各用人单位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备案手续时严格把关,杜绝争议隐患。

    五、抓好经济招商及倍康跟踪服务,具备紧盯不放的魄力。

    一是建立经济工作责任制,将经济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并将招商引资服务理念融入日常工作,通过做好对企业的服务,积极促成以商招商,进一步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经济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定期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搜集了解客商信息,对符合我区业态的招商信息紧盯不放,如:全力跟踪南昌农商银行即将组建的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完美江西分公司的落户等。同时积极组织外出招商小分队,加大对省外公司的招商强度。

    三是充分发挥人社系统资源,主动了解省市人社部门的房产使用和租赁信息,对位于我区的招商资源主动跟进,并积极推介我区招商项目入驻。
       
    四是做好重大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健康服务业是东湖发展产业集聚的六大主导产业之一,“江西倍康健康管理中心”项目作为我区重点发展项目,为抢占新兴服务业先机,大力扶持倍康,争取省财政厅首批中央试点健康养老产业基金落户该项目,完成社区健康服务网点的铺设。并按照中央发展健康产业规范从业人员培训的精神,积极与省人社厅对接拟协助倍康申报省内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资格,共同促进健康服务产业发展与该职业技能从业人员的培养。

    六、抓好加强队伍建设,提塑人社干部的魅力。

       第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机关纪律。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学习氛围。切实抓好局党委、各支部学习,坚持不懈地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管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严格规范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建立完善的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从源头上强化工作人员遵纪、守规意识,促进机关廉政勤政建设,杜绝“庸懒散奢”和以权谋私等不良风气。

    第二,狠抓工作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我局实施严格的行政审批责任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审批责任人和缩短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尤其是对群众敏感、群众关心的事项,通过局政务公开栏公开各业务科室工作职责、科室负责人和办公电话,并公布办事流程和承办事项办结时限,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二是开展上门走访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并耐心细致地听取意见和建议,以实际行动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三是推行“四声五心”服务。即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事有回声”和“接待群众要热心、听取反映要细心、提供帮助要诚心、解答问题要耐心、办理业务要专心”。

    第三,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优化服务水平。

    一是畅通投诉渠道。在各单位、各科室醒目位置张贴、摆放人社系统行风举报投诉电话标牌,方便群众对人社干部职工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吃拿卡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投诉渠道。 二是严肃工作制度。完善考勤制度,强化“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流程,不让办事群众跑冤枉路少走弯路。正常工作时间内,外出或请假均要实行AB岗,以保证本职工作正常进行,并悬挂好外出办事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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