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关于农民工群体就业创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
我区属于城区范围,辖区内的本地农民工数量较少,绝大多数集中在辖区建筑工地,基本以外地农民工为主,我区在处理农民工就业方面主要是承担了帮助辖区内的农民工稳定就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工作。
为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农民工返岗就业和“六保六稳”工作,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我区在东湖区人力资源市场以及各镇、街道(管理处)设立了农民工就业服务专窗,对外统一公布了专窗清单(含地址、电话),无论农民工是通过专窗还是电话求职,均要求告知对方求职渠道,并有针对性的提供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农民工若到现场咨询政策,能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先留下对方电话,事后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同时东湖区人力资源市场为农民工提供了免费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岗位推荐、专场招聘会、免费培训等就业服务。
改变就业环境:打破城乡分割的就业环境,将城市和农村劳动力视为一个整体,采取一体化就业政策和管理体制,对于使用农民工的单位或者农民工创办的企业给予税收、用地、贷款等方面的扶持。
强化全程培训:一是加强输出前培训。输出地对农民工有组织管理方面的优势,可以通过补贴性培训方法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参照输出目的地的产业需求提前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加强就业中培训。根据农民工就业需求,开展多层次、多种类的技能培训,持续提升农民工群体就业能力和素质。
维护合法权益:农民工为欠薪高发人群,要强化各类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规范劳动合同,强制执行工资报酬月结,开展用工备案制度,对使用农民工的单位要求全员到职能部门备案,未备案人员视为非法用工。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对各类用人单位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对没有依法规范用工的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及时依法处理农民工欠薪问题。
关心农民工生活:针对农民工集聚地,政府可以采取公租房等方式集中提供农民工居住,并在集中聚集地建设文体设施,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提升农民工生活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