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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中医股。
地址:南昌市三经路699号北楼12楼。
联系电话:0791-87838904
1.设置单位(人):江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一级中医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江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南昌市东湖区文教路529号江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主楼1-3层、附属楼1、附属楼2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32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骨伤科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9.拟设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唐晓玲(胡建平)
10.拟设医疗机构符合东湖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南昌市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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