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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c944789--2024-000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1-26 11: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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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交的材料(2024年1月修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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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可以根据以下内容,按照格式将材料准备好,材料交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综合楼北楼1328室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办理企业异常名录管理业务。详情可拨打0791-87838730咨询。

    (:1.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上写上“与原件一致”并签名;2.异常企业需前往注册地辖区市场基层分局进行实地核查,未在原址的请提前告知;3.必须完成公示义务,如年报公示及即时信息公示等;4.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承诺书、申请书格式见附件;5.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及时填写“其他自行公示信息”模块。)

    一、因未按规定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1、移出异常名录申请表(申请表中法定代表人签字须本人签名,不得由代办人代签);

    2、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须本人签名,不得由代办人代签);

    3、申请书(公司盖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盖章);

    5、财务报表(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报告书。

    二、因未在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1、移出异常名录申请表(申请表中法定代表人签字须本人签名,不得由代办人代签);

    2、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信用承诺书(申请表中法定代表人签字须本人签名,不得由代办人代签);

    3、申请书(公司盖章);

    4、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从交材料起至租赁期满需超过10个月(公司盖章);《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盖章);

    6、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公司盖章);

    7、市场监管分局实地核查表(附实地检查照片)

    三、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1、移出异常名录申请表(申请表中法定代表人签字须本人签名,不得由代办人代签);

    2、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信用承诺书(申请表中法定代表人签字须本人签名,不得由代办人代签);

    3、申请书(公司盖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盖章);

    5、在公示系统上更正错误信息后的截图件(公司盖章);

    6、市场监管分局实地核查表(附实地检查照片)

    四、因未按规定公示有关即时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

    1、移出异常名录申请表(申请表中法定代表人签字须本人签名,不得由代办人代签);

    2、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信用承诺书(申请表中法定代表人签字须本人签名,不得由代办人代签);

    3、申请书(公司盖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盖章);

    5、在公示系统上已按照责令改正的要求完成整改的公示信息截图件(公司盖章);

    6、市场监管分局实地核查表(附实地检查照片)

    附件:1--移出异常名录申请表

         2--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信用承诺书

          3--1-申请书(年报异常)

          3--2-申请书(地址异常)

          4--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

          5--企业实地核查表(2024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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