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2023-011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26 15:2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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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各道路运输行业经营营业户: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东湖区辖区内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清理。
依据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道路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运客货字〔2019〕17 号)第八项规定:年度审验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应在有效期内。营运车辆逾期6个月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应按照《江西省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由原许可机关依法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截至2023年5月25日止,共清理出辖区未参加年度审验车辆54辆。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七天,公告期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请相关企业及车辆七日内到南昌市东湖区龙沙路55号政务服务大厅3楼综合窗口办理相关延续及年审业务。对于公示期满后仍未办理许可延续及年审业务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
附:东湖区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件明细
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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