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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i618267--2023-011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3-05-26 15:2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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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湖区辖区道路运输证件逾期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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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各道路运输行业经营营业户: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东湖区辖区内道路运输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清理。

    依据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道路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运客货字〔2019〕17 号)第八项规定:年度审验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应在有效期内。营运车辆逾期6个月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应按照《江西省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由原许可机关依法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截至2023年5月25日止,共清理出辖区未参加年度审验车辆54辆。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七天,公告期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请相关企业及车辆七日内到南昌市东湖区龙沙路55号政务服务大厅3楼综合窗口办理相关延续及年审业务。对于公示期满后仍未办理许可延续及年审业务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

    :东湖区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件明细

    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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