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968537--2022-005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30 08:5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2〕12 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 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和《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 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洪财资〔2022〕16 号)要求,现对我区2022 年国有房屋减租政策及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调整,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对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区级行政区域内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个月房屋租金。划为疫情封控区、管控区的区域,享受中高风险地区房租减免政策。其他地区减免3 个月房屋租金。对于转租、分租房屋的,严禁层层克扣,减租政策必须传导至
实际承租人。减免3 个月房屋租金完成时间截止2022 年8 月31 日,减免6 个月房屋租金在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 个月内完成。
二、明确操作流程及办理时限
出租房屋的行政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对老租户实行“免申即享”模式,确保6 月底前老租户租金减免全部落实到位;对新租户要主动联系,告知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并尽量简化审批程序,在收齐材料后的5 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减免落实到位。
三、主动公开联系方式
为方便市场主体咨询,切实掌握政策情况。全区各单位应主动告知承租户减租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公告等方式对外公开减租政策、办理程序及单位联系方式。各主管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认真执行联系人公开制度。
四、加强数据报送力度
为及时掌握租金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落实数据调度要求,市财政局将根据省级工作要求建立每周调度机制,自2022年6 月20 日起,请区级各预算单位于每周二下午下班前通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月报系统报送租金减免最新数据。全区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好省市政府稳经济发展相关措施,做好本单位、本地区租金减免工作,后续省、市、区将进一步强化督导核查机制,把租金减免执行情况纳入单位检查、考核事项,并根据政策执行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减租政策核查工作,对未按规定落实政策的,要求立即整改,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人员。
联系人:区财政局国资股桂万芃
联系电话:0791-8783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