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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墩子塘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绩效报告
    • 时间: 2022-06-30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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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R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项经费             

    项目单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墩子塘街道办事处                     

    主管部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墩子塘街道办事处(盖章)

    评价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1231                          

    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    ¨专家组    R部门评价组                   

    2022 5 12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为了了解墩子塘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的实施效果,专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根据《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2〕17号)要求,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一般准则,采用因素分析法、数据对比法等评价方法,同时辅以深度访谈、问卷调查、财务核查等证据收集方法,对“墩子塘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资金的使用及其效果实施绩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根据国家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申报 2021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城〔2020〕41 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1 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 2021 年南昌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10 号)有关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 2021 年东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21〕11 号)文件,继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深入推进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 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改善市民居住环境。

    2.项目内容和实施情况

    (1)项目内容:墩子桥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项经费项目,主要包括小区涉及清理火灾现场、制作交通违法抄告、购买劳动工具、制作垃圾分类宣传册、制作垃圾分类海报、完成环湖路招牌拆迁工程、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购置环卫工作设备等。

    (2)项目实施情况:共制作张贴交通违法抄告700余块;制作张贴金框公益广告400余块;增设10处垃圾分类投放亭;印刷2500份垃圾分类宣传手册与700份垃圾分类背胶海报;设置有害垃圾及可回收物暂存屋;拆除违章搭建12处,拆除不规范店招8处;疏通开挖堵塞下水管道6处;粉刷楼道26个;安装楼道灯300余盏;更换灭火器60余个。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

    墩子塘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30万元,先期预拨创建工作专项经费21万元,实际到位51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墩子塘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实际支出5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改造后的墩子桥街道社区庭院,道路墙面整洁清爽,夜幕下,灯火辉煌、流光溢彩。让群众感受到环境有实实在在的变化,感受到政府对小区改造取得的成果。

    2.项目年度阶段性目标

    完成对7个社区的管理类改造,涉及2个家委会、378栋楼、694个单元、10372名住户、占地总面积54万平方米。结合小区现状及实际情况进行管理类改造,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清理火灾现场、制作交通违法抄告、购买劳动工具、制作垃圾分类宣传册、制作垃圾分类海报、完成环湖路招牌拆迁工程、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购置环卫工作设备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财政支出项目设定的预期目标,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和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分析支出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造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绩效评价的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有:

    (1)掌握墩子塘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的申请拨付及使用情况;

    (2)了解墩子塘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产出及效果;

    (3)发现项目经费使用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决策。

    2.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南昌市东湖区墩子塘街办主管的“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

    3.绩效评价范围

    根据东湖区财政局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及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的产出与效益等方面对“墩子塘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项目进行绩效综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根据以上原则,绩效评价应遵循如下要求:

    (1)在数据采集时,采取客观数据,主管部门审查、社会中介组织复查,与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相结合的形式,以保证各项指标的真实性。

    (2)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提高评价报告的公信力。

    (3)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简明扼要,除了对绩效评价的过程、结果描述外,还应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并就共性问题提出可操作性改进建议。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精神,确定本次绩效评价指标的整体框架,包括项目决策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项目过程指标(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项目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数据来源于法规与政府文件、基础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访谈等,具体详见《项目绩效评分表》。

    (1)项目决策:占权重15分,分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方面。

    (2)项目过程:占权重15分,分为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个方面。

    (3)项目产出:占权重35分,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四个方面。

    (4)项目效益:占权重35分,分为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三个方面。

    3.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数据对比,将产出值与目标值对比,根据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计分标准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自评打分,采用百分制进行计分。

    抽样方法:社会公众、服务群众、在职人员填写问卷调查

    证据收集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查阅相关文件、抽查会计凭证账表等资料,并通过社会问卷调查等掌握具体情况,对采集的数据和资料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统计。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绩效评级分优、良、中、差。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4.绩效评价标准

    (1)财政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2)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共性指标体系框架》([2013]53号);

    (3)江西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9〕8号)

    (4)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13号);

    (5)《中共东湖区委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12号)

    (6)南昌市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2]17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项目小组

    根据南昌市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街办成立了绩效评价项目小组,具体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次评价分为评价准备工作、审核分析材料、综合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1)评价准备工作

    南昌市东湖区墩子塘街办为此次评价工作组织者,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布置相关自评工作,对本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审核分析材料

    项目组对项目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实。

    (3)综合分析评价

    项目组对有关材料进行分析整理,按照绩效评价要求,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组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实地核查、深度访谈及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2分,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见墩子塘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4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2分)

    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 2021 年东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21〕11 号)文件精神设立该项目,该项指标得2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2分)

    成立2021年墩子塘街办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区微改造工作的综合调度、协调、汇总等方面的工作。立项程序规范,该指标得2分。

    2.绩效目标(6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在《2021年墩子塘街道文明城市创建迎检方案》制定了总体目标、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责任,与项目实施内容相符。该指标得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要求,单位绩效目标应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但该项目产出指标未能量化,未能有效反映改造项目实施后的小区整体环境的提升情况,该指标得2分。

    3.资金投入(5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3分)

    该项目根据资金用途编制项目预算,资金投入依照工作内容分解较为细化,与各专项重点实施内容较为匹配,但测算依据不够明确,对应的测算标准支撑尚未明确,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过缓,该指标得2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2分)

    资金分配主要参考本年度实际工作内容进行相应安排,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内容较为细化,该指标得2分。

    项目决策指标合计15分,绩效评价实际得分1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8分)

    (1)资金到位率(2分)

    (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51/51)×100%=100%,该指标得2分。

    (2)预算执行率(2分)

    (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51/51)×100%=100%,该指标得2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较好。会计核算方面,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各项会计凭证资料保存完整、装订规范。该指标得4分。

    2.组织实施(7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该项目设有财务管理制度,但缺少专项业务管理制度,该指标得2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4分)

    参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数要求,制定本次小区微改造工作标准。严格按照东湖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 版)和《南昌市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督查指导手册》的要求,认真落实了各社区岗位的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建立迎检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将影响我街道创建的薄弱环节和薄弱地段进行迅速处理,建立迎检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制,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本社区、本科室工作方案,把工作责任落实到责任领导、相应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层层抓落实。该指标得4分。

    项目过程指标合计15分,绩效评价实际得分13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35分)

    1.数量指标(15分)

    (1)改造面积建设完成率(8分)

    墩子塘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计划改造面积为54万平方米,实际完成改造面积为54万平方米,改造面积建设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8分。

    (2)改造目标建设完成率(7分)

    墩子塘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街道及先期预拨创建工作计划改造378栋楼栋,实际改造楼栋378栋,改造目标建设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7分。

    2.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分)

    本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善了小区门禁系统,配套了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了小区照明系统,对小区绿化进行了改造,小区道路实施硬化、修复,粉刷楼体内外墙,对雨水、污水管道以及化粪池进行全面的疏通凊淤,对破损及淤堵管段进行重点检查,更换或重建局部管道和检查井盖。墩子塘街道微改造项目基本达到居住舒适、配套齐备、管护有效、环境美化的宜居目标,验收合格率100%,该项指标得10分。

    3.时效指标:完成及时性(5分)

    本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均已按时完成,该指标得5分。

    4.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5分)

    墩子塘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财政局下达预算指标51万元,实际到位51万元,实际支出金额51万元,成本控制率≤5%,该指标得5分。

    项目产出指标合计35分,绩效评价实际得分3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35分)

    1.社会效益指标:

    (1)居民群众居住条件(20分)

    完成了屋面维修、外墙修缮、雨污排水、店招、强弱电规整、绿化、照明、路面等内容,改善了小区居住环境,提高了居民幸福指数,该项指标得20分。

    2.可持续影响

    (1)长效管理机制(5分)

    虽然完成了现阶段微改造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尚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该指标得0分、

    3.满意度:居民满意度(10分)

    街办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召开居民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微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及进展情况,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满意度达到95%,该项指标得10分。

    项目效果指标合计35分,绩效评价实际得分30分。

    五、项目实施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经验做法

    通过实施墩子塘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极大的改善了群众居住生活环境。墩子塘街办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采取因地制宜原则,实事求是、科学评估了小区自然。条件,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和需求,解决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得到了切实的改善,主要经验与做法体现在以下方面: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墩子塘街办成立了墩子塘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区微改造工作的综合调度、协调、汇总等方面的工作,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在现场开展民主协商会,与老百姓面对面沟通听取意见建议,组织社区干部一起商讨如何优化墩子塘街道区领导挂点指导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程。整个微改造过程始终保持同老百姓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2.因地制宜、阳光透明、完善机制、督导考核。小区整治改造实事求是、科学评估,尊重小区自然条件,突出自身特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物业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建立督导、检查、考核机制,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不力的及时问责。

    3.规范财务管理,发挥资金效益。为了管好专项资金,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规范资金申请手续,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帐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二)存在的问题

    在区领导挂点指导街道及先期预拨创建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

    1.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性不足,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对路面保洁、垃圾清运、小广告处理、主次干道除尘、垃圾桶清洗等提出了管理内容,但该项目产出指标未能量化,未能有效反映微改造项目实施后的小区整体环境的提升情况,绩效目标管理略显粗放。

    2.物业管理面广量大,难以实现全覆盖。目前改造工作任务繁重,缺乏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缺乏相关人员的日常维护,长效管理机制不足。

    六、有关建议

    1.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目标设定应科学合理、指向明确、合理可行,根据项目历年指标完成情况,开展相关的数据分析,深入挖掘项目实施效益,增强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为项目后期绩效考核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

    2.进一步完善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对小区日常监督与考核,提高物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小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探索居民小区自治模式,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引导居民转变观念、更新观念,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好整治后的小区环境和秩序,全面推进小区管理向制度化、长效化方向发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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