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城市建设局
2020年度市政道路管护经费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13号)及《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洪财办[2020]44号)精神,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照《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1]14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市政道路养护经费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全社会对城区生活和工作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东湖区政府顺应民意,把城区绿化养护工作作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区财政将市政道路养护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为我区市政道路养护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2020年,我局下属单位--东湖区市政养护管理所继续围绕数字化城市管理要求,开展了新一轮的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管理工作。
2.项目主要内容
市政道路养护经费主要用于我区市政道路养护和路灯、管网等市政设施更换、维修、疏通等项目支出。
3.项目实施情况
我区2020年度市政道路养护经费核定为400万元。我局收到财政拨款下拨至区市政养护管理所,用于市政道路管护作业的开展,为城区主要道路、人行道、路灯和排水管网养护工作深入推进提供了强大支持。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2020年度市政道路养护经费预算为400万元,区财政实际拨付养护经费4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市政道路养护经费实际支出4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要求,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形上出彩,不断提升城区功能品质,着力建设美丽宜居,整洁文明的“南昌之窗”。
2.项目阶段性绩效目标
加强我区市政道路及设施的精细化管理,对辖区内的市政道路设施(包括路面、路缘石、人行道、检查井、路灯等设施)进行排查治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槽、井盖齐全无缺损,人行道道面平整、铺砌无松动、残缺,缘石、踏步稳定牢固、无障碍盲道设置规范无缺损。同时针对我区管养的道路中有积水的路段,进行积水点改造、排水管网疏通等,实施积水“阻改通”工程。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开展2020年度市政道路养护经费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是要通过对项目本年度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评分,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的实施绩效,积极推动区城建局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市政道路管护项目的有效开展。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东湖区城建局2020年度市政道路养护经费,涉及区级财政资金4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2020年度市政道路养护经费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2020年度市政道路养护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有关要求设置,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4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和42项三级指标,满分值为100分,其中:
(1)决策:分值15分,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方面评价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以及资金分配合理性等内容。
(2)过程:分值25分,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方面评价业务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预算执行率、财务制度健全性以及资金使用合规性等内容。
(3)产出:分值30分,用于考核评价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等内容。
(4)效益:分值30分,用于综合评价资金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
具体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决策 (15分) |
项目立项 (4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 (2分)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四项各占1/4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立项程序规范性 (2分)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两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
绩效目标 (6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4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四项各占1/4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2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两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
资金投入 (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 (3分)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③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三项各占1/3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2分)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二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
过程 (25分) |
资金管理 (10分) |
资金到位率 (2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X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资金到位率达100%得满分,低于100%按指标权重计分。 |
预算执行率 (3分)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X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预算执行率为100%得满分,低于100%按指标权重计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②③每有一项不符,各扣1分,④不符合,该项指标为0分。 |
||
组织实施 (1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5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己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业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办法;②上述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二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10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四项各占1/4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
产出 (30分) |
产出数量 (15分) |
管护道路 (3分) |
通过全区实际管护数量与计划管护数量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结果实现程度。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数量/计划管护数量*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181条。 |
管护路面面积 (3分) |
通过实际管护面积与计划管护面积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结果实现程度。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面积/计划管护面积*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105.51万平方米。 |
||
管护人行道面积 (3分) |
通过实际管护面积与计划管护面积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结果实现程度。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面积/计划管护面积*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39.52万平方米。 |
||
管护路灯 (3分) |
通过全区实际管护数量与计划管护数量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结果实现程度。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数量/计划管护数量*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6955盏。 |
||
管护排水管网 (3分) |
通过实际管护长度与计划管护长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结果实现程度。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长度/计划管护长度*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136.93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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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质量 (5分) |
道路养护达标率 (2分) |
用以反映和考核全区道路养护质量情况。 |
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
路灯管护达标率 (2分) |
用以反映和考核全区路灯管护质量情况。 |
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
排水管网管护 达标率 (1分) |
用以反映和考核排水管网管护质量情况。 |
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
产出时效 (5分) |
每日一巡 (3分)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值,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时效指标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
发现问题处理 及时率 (2分)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值,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时效指标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
产出成本 (5分) |
养护经费成本控制达标率 (5分) |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情况。 |
成本指标目标值为≤100%,年度实际管养成本/计划管养成本*100%≤100%得满分,超出成本标准不得分。 |
|
效益 (25分) |
社会效益(15分) |
市政道路运行保障 (10分) |
评价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 |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得分=完成率*分值 |
市政路灯照明保障 (5分) |
评价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 |
|||
生态效益(5分) |
市政管网畅通保障 (3分) |
评价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 |
||
优化城市环境 (2分) |
评价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5分) |
亮灯率 (5分) |
评价项目的可持续效益。 |
||
满意度 (5分) |
满意度 (5分) |
社会公众满意度 (5分) |
通过满意度调查评价项目的满意度。 |
满意度90%以上得5分,90%以下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未开展满意度调查为0分。 |
总分值 |
100分 |
3.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2020年度市政道路养护经费绩效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具体按以下方法评定:
1.定量指标评定方法:与年度目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2.定性指标评定方法: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到年度指标且效果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
按照《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1]14号)要求,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组成的东湖区城建局2020年度财政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围绕市政道路养护经费2020年度绩效目标,工作小组认真核查相关资料,逐项严格评分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2020年度市政道路养护经费支出的实际绩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分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权重 |
评分标准 |
评价得分 |
决策 (15分)
|
项目立项 (4分) |
立项依据 充分性 |
2 |
①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四项各占1/4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2 |
立项程序 规范性 |
2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两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2 |
||
绩效目标 (6分)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
4 |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四项各占1/4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4 |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
2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两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2 |
||
资金投入 (5分)
|
预算编制 科学性 |
3 |
①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③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三项各占1/3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3 |
|
资金分配 合理性 |
2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实际是否相适应。二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2 |
||
过程 (25分)
|
资金管理 (10分) |
资金到位率 |
2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X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资金到位率达100%得满分,低于100%按指标权重比例计分。 |
2 |
预算执行率 |
3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X100%。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得满分,低于100%按指标权重比例计分。 |
3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②③每有一项不符,各扣1分;④不符合,该项指标为0分。 |
5 |
||
组织实施 (1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5 |
①是否己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业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办法;②上述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二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2.5 |
|
制度执行 有效性 |
10 |
①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四项各占1/4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10 |
||
产出 (30分) |
产出数量 (15分) |
管护道路 |
3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数量/计划管护数量*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181条。 |
3 |
管护路面面积 |
3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面积/计划管护面积*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105.51万平方米。 |
3 |
||
管护人行道面积 |
3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面积/计划管护面积*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39.52万平方米。 |
3 |
||
管护路灯 |
3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数量/计划管护数量*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6955盏。 |
3 |
||
管护排水管网 |
3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长度/计划管护长度*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136.93公里。 |
3 |
||
产出质量 (5分) |
道路养护达标率 |
2 |
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1.8 |
|
路灯管护达标率 |
2 |
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1.8 |
||
排水管网管护 达标率 |
1 |
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1 |
||
产出时效 (5分) |
每日一巡 |
3 |
时效指标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3 |
|
发现问题处理 及时率 |
2 |
时效指标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2 |
||
产出成本 (5分) |
养护经费成本控制达标率 |
5 |
成本指标目标值为≤100%,年度实际管养成本/计划管养成本*100%≤100%得满分,超出成本标准不得分。 |
5 |
|
效益 (25分) |
社会效益 (15分) |
市政道路运行保障 |
10 |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得分=完成率*分值 |
9 |
市政路灯照明保障 |
5 |
4.5 |
|||
生态效益 (5分) |
市政管网畅通保障 |
3 |
3 |
||
优化城市环境 |
2 |
2 |
|||
可持续效益 (5分) |
亮灯率 |
5 |
5 |
||
满意度 (5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 满意度 (5分)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5 |
满意度90%以上得5分,90%以下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未开展满意度调查为0分。 |
0 |
总 分 |
90.6 |
(二)评价结论
从本次绩效评价的整体情况来看,区市政养护管理所充分发挥了区级财政资金的作用,将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纳入项目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绿化养护工作,基本确保了区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经综合评价,2020年度市政道路养护经费绩效评价得分90.6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20年,围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区市政养护管理所在坚持“每日一巡”制度的情况下,对我区市政道路上存在的问题切实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突出抓好市政工程管理、市政道路养护、路灯安装及维修工作,并对我区市政道路上损毁的市政设施进行全面维修,确保全区市政道路及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东湖区市政养护管理所坚持日常巡查和维修工作相结合,实行全员道路排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把辖区按街办分成5个片区,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挂片负责,行政人员除留守人员外全部上路于各自责任路段排查道路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梳理汇总并逐步安排维修。在投诉方面,做到接到投诉2小时内安排人员到达现场排查具体情况,4小时内解决问题并回馈信息。同时认真做好热线接听处理,详细记录、及时处理、事后反馈,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到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0年,东湖区市政养护管理所按时保质完成全区181条道路(含市管8条、区管173条)、全区105.51万平方米路面、39.52万平方米人行道、6955盏路灯及136.93公里排水管网的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全区市政道路及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1.市政道路管护工作完成情况。全年共维修车行道水泥3651平方米,沥青路面11301平方米,人行道水泥6692平方米,人行道板11177平方米。
2.路灯管护工作完成情况。截至目前,路灯站共接听投诉和维修12345市长热线案卷共902起,市网手机案卷512起.<暗改亮>民生工程更换灯具1200余套,维修完好率达99%。
3.市政管网维护工作完成情况。埋设管道12000米,建筑窖井约1700座,拆除违章搭建面积约16000平方米。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2020年,东湖区市政养护管理所及时处理道路设施病害,有效控制路面损坏状况,确保道路优良率和道路行驶质量指数,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全区市政道路设施安全有效使用,同时,市政道路养护工作提供了一定的就业岗位,社会效益较为显著。
2.环境效益。我区市政道路、路灯、排水管网的及时有效管护优化了城区环境,改善了城区面貌,提升了城市形象,环境效益较为显著。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东湖区市政管理所长期坚持每日一巡,实行全员道路排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把辖区按街办分成5个片区,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挂片负责,行政人员除留守人员外全部上路于各自责任路段排查道路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梳理汇总并逐步安排维修,使得道路隐患及时得到维修。
(二)存在的问题
1.市政道路养护资金的缺口较大。由于东湖区市政道路管护范围及标准与市政道路管护经费的财政预算不匹配,区市政养护管理所历年来的市政道路养护经费都严重不足,存在暂时挤占其他项目资金的情况。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不够精确。区市政养护管理所在近几年预算编制中均申报了市政道路养护工作,但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和清晰。
3.满意度调查机制普遍不够健全完善。2020年度市政道路养护工作的满意度调查工作基本未有效开展,满意度指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现有的满意度调查机制普遍不够健全完善,且未有效执行,满意度调查工作流于形式。
六、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增加绿化养护经费的预算安排。因市政道路养护经费缺口较大,希望财政根据我区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工作的实际情况酌情增加预算安排,以保障我区市政道路及设施管护工作的更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的构建。预算编制是否合理、科学直接关系到经费使用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和使用效果,也是体现部门工作能力和作风的重要方式。区市政养护管理所应进一步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强化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的构建。
(三)进一步完善满意度调查体系的建设。敦促区市政养护管理所尽快建立健全满意度调查机制,同时要求其定期开展有效的满意度调查工作,提高公众对全区市政道路养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群众对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工作的参与度,确保预算绩效管理满意度指标的真实有效。
东湖区城市建设局
2021年5月17日
附件4:
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
主管部门(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部门评价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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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 预算数 |
年中追加数/追减数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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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局本级 |
贤士湖公园养护经费 |
60.00 |
0 |
60.00 |
60.00 |
90.1分 |
2 |
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
绿化养护经费 |
300.00 |
0 |
300.00 |
300.00 |
90.4分 |
3 |
区市政养护管理所 |
市政道路养护经费 |
400.00 |
0 |
400.00 |
400.00 |
90.6分 |
4 |
赣江右岸八一桥至二七路段排污口截污泵站及配套设施日常管护经费 |
60.00 |
0 |
60.00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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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区路灯电费 |
20.00 |
0 |
2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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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部门评价项目合计 |
760.00 |
0 |
760.00 |
760.00 |
|
||
2020年部门项目预算总额 |
840.00 |
0 |
840.00 |
部门评价平均分 |
90.37分 |
||
部门评价金额比例=2020年纳入部门评价的项目总额/2020年部门项目全年预算总额*100% |
90.48% |
部门评价个数比例=2020年纳入部门评价的项目个数/2020年部门项目总数*10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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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业务科室审核意见(盖章):
|
注:1、本表所涉及的项目既包含部门预算所有项目资金,也包含追加的各项专项资金;
2、如该项目属于部门本级项目,预算单位则填写部门本级名称;
3、本表中空白表格栏行数可自行增减,项目过多可续页;
4、财政业务科室对项目数量的完整性及项目资金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如属实,请盖章。
附件5:
项目支出绩效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权重 |
评分标准 |
评价得分 |
决策 (15分)
|
项目立项 (4分) |
立项依据 充分性 |
2 |
①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四项各占1/4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2 |
立项程序 规范性 |
2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两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2 |
||
绩效目标 (6分)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
4 |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四项各占1/4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4 |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
2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两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2 |
||
资金投入 (5分)
|
预算编制 科学性 |
3 |
①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③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三项各占1/3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3 |
|
资金分配 合理性 |
2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实际是否相适应。二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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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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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10分) |
资金到位率 |
2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X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资金到位率达100%得满分,低于100%按指标权重比例计分。 |
2 |
预算执行率 |
3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X100%。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得满分,低于100%按指标权重比例计分。 |
3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②③每有一项不符,各扣1分;④不符合,该项指标为0分。 |
5 |
||
组织实施 (1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5 |
①是否己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业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办法;②上述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二项各占1/2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2.5 |
|
制度执行 有效性 |
10 |
①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四项各占1/4权重分,每有一项不符,扣除相应权重分。 |
10 |
||
产出 (30分) |
产出数量 (15分) |
管护道路 |
3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数量/计划管护数量*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181条。 |
3 |
管护路面面积 |
3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面积/计划管护面积*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105.51万平方米。 |
3 |
||
管护人行道面积 |
3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面积/计划管护面积*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39.52万平方米。 |
3 |
||
管护路灯 |
3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数量/计划管护数量*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6955盏。 |
3 |
||
管护排水管网 |
3 |
得分=年度实际管护长度/计划管护长度*100%*分值,超过标准分以标准分计分,计划数量为136.93公里。 |
3 |
||
产出质量 (5分) |
道路养护达标率 |
2 |
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1.8 |
|
路灯管护达标率 |
2 |
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1.8 |
||
排水管网管护 达标率 |
1 |
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1 |
||
产出时效 (5分) |
每日一巡 |
3 |
时效指标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3 |
|
发现问题处理 及时率 |
2 |
时效指标目标值为100%,达到100%为满分,低于100%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分值权重分值进行评分。 |
2 |
||
产出成本 (5分) |
养护经费成本控制达标率 |
5 |
成本指标目标值为≤100%,年度实际管养成本/计划管养成本*100%≤100%得满分,超出成本标准不得分。 |
5 |
|
效益 (25分) |
社会效益 (15分) |
市政道路运行保障 |
10 |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得分=完成率*分值 |
9 |
市政路灯照明保障 |
5 |
4.5 |
|||
生态效益 (5分) |
市政管网畅通保障 |
3 |
3 |
||
优化城市环境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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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 (5分) |
亮灯率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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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5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 满意度 (5分)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5 |
满意度90%以上得5分,90%以下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未开展满意度调查为0分。 |
0 |
总 分 |
90.6 |
附件6: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市政道路养护经费
项目类别: 社会事业类
实施单位: 东湖区市政养护管理所
主管部门: 东湖区城市建设局 (盖章)
评价机构:
评价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5月17日
项目绩效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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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单 位 |
职称/职务 |
签 名 |
戴江林 |
城建局 |
城建局 副局长 |
|
刘珑瑶 |
城建局 |
工程师 |
|
王钢 |
城建局 |
工程师 |
|
赵健 |
园林所 |
园林所 所长 |
|
欧阳慧文 |
园林所 |
园林所 副所长 |
|
彭晓云 |
园林所 |
会计 |
|
黄德铭 |
市政所 |
市政所 所长 |
|
江天胜 |
市政所 |
工程师 |
|
董明华 |
市政所 |
统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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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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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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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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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注:1.评价小组须不低于3人,如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则最后一行无需填写;
2.所有评价人员必须亲笔签名,否则评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