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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8966-2270-1807-4615-496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3-15 15:0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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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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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

    施嘉雯

    职  务: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局长

    办公电话:

    0791-87838852

    传真号码:

    0791-87838857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公地址: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粮食、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粮食、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上级关于“三农”、粮食、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全区“三农”、粮食、水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

    (三)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和“三资”监管工作。指导区内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培育和保护农业品牌;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五) 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六) 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全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 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指导动物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物和农业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并组织控制和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八) 负责农业、水利技术推广工作。拟订农业、水利技术推广规划计划,组织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 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区外来物种。

    (十) 统筹推进全区农业农村、粮食人才工作。拟定全区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粮食)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一) 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拟定全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审查全区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指导;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建设、农业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工作;监督指导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全区水利工程质量。

    (十二) 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制订实施水土保持综合防治规划,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工作。

    (十三) 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和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主管全区河道、堤防、湖泊、河口滩涂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全区重要河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区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和河道采砂规划及管理。

    (十四) 承担区河长办公室交办的日常工作。协助指导河湖长制工作,协助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的督察、督办,协助河湖长制工作的考核评估。

    (十五)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职能

    办公地址

    法定依据

    1

    办公室

    承办文秘、信息、安全、机要、保密、宣传、档案、综合性会议等工作;承担局印章管理,归口局属单位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职称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综治、统战、纪检、工青妇、信访等工作。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

    东湖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15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办公室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东湖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办字〔2019〕26号)

    2

    农业产业及农村社会事业促进

    提出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改革、现代农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推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落实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区“双带”工作和“一村一品”工程工作;提出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区农业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全区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起草全区农业农村和粮食经济发展战略计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

    3

    农业技术指导

    提出经济作物生产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粮油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种植业经济作物生产和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和调拨;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动植物检验检疫、动物防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关工作。

    4

    水利建管

    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水利建设年度计划;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中有关水利方面的论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水利各专项规划的编制,组织水利各专项规划的审查、审批和报批手续,协调有关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处理与水利规划有关的事宜。承办局水利学会日常工作;承办局涉外事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5

    法规

    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开展水利综合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河道采(运)砂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指导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报备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6

    区河湖长制工作

    负责协助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承办区河长办公室交办的日常工作,协助区级河湖长开展督导、检查,对下级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进行督察、督办。协助区河长办公室督促区级责任单位履行河湖长制部门工作职责,调度检查全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流域突出问题整治;督促指导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协助组织指导河湖长制考核评估工作;协调区生态文明建设农业水利口有关工作,归口管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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