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1562-6084-9382-3362-464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11 08:1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要负责人: 张庆川 职 务: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 0791-87838577 传真号码: 0791- 87838582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公地址: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综合服务楼北楼三楼
根据《中共东湖区委、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区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东发[2002]23号),保留东湖区民政局,为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目前,东湖区民政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行政编制7名,具体名称和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含人事、财务、综治)。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民政信访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下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民政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事务股。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察,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区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区国内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对全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因公致残公务员、人民警察残疾等级评定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落实和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负责全区慈善工作,承担区慈善会日常工作;负责推行殡葬综合改革,倡导生态文明安葬习俗。
三、社会救助股。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牵头工作。
四、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拟订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规划,依法组织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协调推进全区社区治理工作,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规划,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五、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和养老服务市场化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单位地址:东湖区三经路699号 联系电话:0791-87838577 传真:0791-87838582 邮编:330000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公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综合服务楼北楼三楼
内设机构: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办公地址 |
法定依据 |
1 |
办公室 |
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民政信访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下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民政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综合服务楼北楼三楼302 |
南昌市东湖区民政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
2 |
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事务股 |
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察,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区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区国内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对全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因公致残公务员、人民警察残疾等级评定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落实和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负责全区慈善工作,承担区慈善会日常工作;负责推行殡葬综合改革,倡导生态文明安葬习俗。 |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综合服务楼北楼三楼 310 |
|
3 |
社会救助股 |
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牵头工作。 |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综合服务楼北楼三楼314 |
|
4 |
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 |
拟订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规划,依法组织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协调推进全区社区治理工作,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规划,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综合服务楼北楼三楼 312 |
|
5 |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 |
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和养老服务市场化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
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综合服务楼北楼三楼 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