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 微博
  • 繁体字
  • 索引号: r362321-0102-2022-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4-01-03 11:1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分享到:
    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 浏览量:
    • 【字体:     

    主要负责人:

    魏南新

    职  务: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

    0791-87838320

    传真号码:

    0791-8783833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公地址:

    东湖区三经路699

    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管理和租金收缴、减免审批工作;负责直管公房使用权转让审批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房出售的初审工作;负责自有非住宅租赁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及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中矛盾纠纷协调处理工作;配合市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住宅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和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

      (四)负责全区提取房屋维修资金的初审工作;负责开展全区保障性住房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业务培训及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资格审核、实物配租摇号分配、租赁补贴发放和租后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及相关审批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有住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范围内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申报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地产经济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负责辖区内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负责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和房屋租赁企业备案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接市相关职能部门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全区落实私有房屋政策工作;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东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管理的各项工作。

      (六)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站场经营许可、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七)负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实施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资质动态管理及生产经营活动管理、招投标管理。

      (八)依法负责建筑业已办施工许可证的室内装饰装修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依法负责全区货运、客运、汽修、驾培、农村公路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检查货运、客运、汽修、驾培行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九)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监管。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明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职责。

        1.依法负责建筑业已办施工许可证的室内装饰装修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3.依法负责全区货运、客运、汽修、驾培、农村公路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检查货运、客运、汽修、驾培行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职能

    办公地址

    法定依据

    1

    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负责文电处理、对外联络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起草综合性重要文稿、信息采编、对外公文核稿、年鉴和史志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应急管理、保密、档案、综合目标运行及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会议组织、会务保障、后勤和资产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编写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指导监督检查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与资料的汇编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负责网络舆情的处理工作;负责干部管理、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录聘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就业安置日常管理;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改革与评聘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负责统战、人才和工青妇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决算;负责机关本级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监督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法规;负责财务分析和考核,监督资金使用;负责编报各类财务报表及会计信息资料;负责会计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参与经济计划、指标、分配等方案的制订和执行;负责对下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负责对下属单位的收支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和监督,开展综合财务评价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单位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住建系统单位内部审计等工作。

    三经路699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区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三定”规定的通知》 东办字【20223

    2

    综合监管一股

    负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实施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及建筑工地的扬尘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资质动态管理及生产经营活动管理、招投标管理。建筑业信用平台及实名制平台管理。负责全区的断头路工作、城市功能与品质再提升、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及历史名城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区辖区内施工许可审查及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登记。

    3

    综合监管二股

    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管理、备案工作;负责直管公有住房房改出售的复核工作;负责辖区内落实私房政策相关工作;负责全局自管公有非住宅的租赁管理及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提取房屋维修资金的初审工作;负责实施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资格认定审核、实物配租摇号分配、租赁补贴发放和租后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相关审批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工作;负责宣传上级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规范性文件。

    4

    综合监管三股

    (一)CD类危旧房: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指导各街办(镇、处)开展城镇CD级危房排危整治工作,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对各街办(镇、处)经鉴定的CD级危房发出解除危险通知书;跟踪、督促、指导、协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采取解除危险措施;对城镇CD级危房排危整治维修方案备案;

    (二)自建房

    负责督促指导全区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牵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依托市级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统筹协调推进各街办(镇、处)排查整治工作。

    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权限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工作;做好辖区权限内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

    (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

    负责制定东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细则及操作指南;会同区财政局制定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办法;指导各街办(镇、管理处)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制定联合审批工作制度,并召集区属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批。

    运输服务中心

    (四)道路运输

    负责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四类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客运站场经营许可、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经营许可、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涉路施工活动经营许可、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备案、办理公路水运质量监督手续、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出具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在公路桥梁跨域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确认、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港口经营许可、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设置或撤销内河渡口审批、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等工作。负责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备案、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备案、确认特定时段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资质、客运站核定等工作。负责客车、普通货车燃料核查、技术等级评定、年审工作,配发普通货车道路运输证、客车营运证,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及相关行业企业诚信考核工作。

    5

    综合监管四股

    (一)经济工作

    负责对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经济法规、经济政策及各项指标、任务的传达、贯彻及执行,提供政策性的咨询诠释等服务;按照局每年初经济工作部署,具体抓好经济工作的落实,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培植新税源;执行局经济各项年度计划指标;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工作的政策法规,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接区经济指标部门,进行协调;负责局项目库建设,抓好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

    (二)物业工作

    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及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中矛盾纠纷协调处理工作;配合市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工作。

    (三)平安办工作

    负责平安建设工作、扫黑除恶工作、市域现代化社会治理工作、行业调解工作、江西省社会治理现代化大数据平台、养老诈骗工作、双提升工作、政治安全工作、矛排工作、挂点帮创平安社区工作、开展平安志愿者工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信访维稳工作、江西省数字信访业务办理平台。

    手机扫码浏览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南昌东湖网站    电话:0791-86221407

    赣ICP备05005744号-2    网站标识码:3601020001    赣公网安备36010202000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