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663463-0401-2021-012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15 10:4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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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落实《新固废法》,确保辖区环境安全,按照工作部署,全面开展了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
东湖区没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也没有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通过排查确定了4家二级以上医疗单位以及5家汽修单位作为危险废物重点管理对象。按照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从严管理分行业全面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通过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施全过程监管,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制定危险废物管理监管流程,努力实现危险废物监管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
规模化医疗机构保证医疗废物做到48小时内转移,对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垃圾由有相应资质的公司统一收集转移,确保医疗垃圾不落地,做到日产日清。
东湖区将持续开展固废规范化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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