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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c106671-0601-2023-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3-02-03 09:4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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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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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农业农村2023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东湖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部分东湖区农业农村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东湖区农业农村2023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东湖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粮食、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粮食、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东湖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单位主要职能如下:

    (一)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发展指导工作。开展农业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和反映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社会进步的发展战略,提出中、长期规划和阶段性意见,并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和“三资”监管工作。指导区内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菜田布局、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四)负责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五)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制定农业产业生产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领域。

    (六)负责全区城郊林业工作,拟定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植株造林工作。

    (七)负责农林水务技术推广工作。管理全区农林水务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拟定农林水务技术推广规划计划,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指导动物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物和农业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认定和报告疫情,并组织控制和扑灭;组织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九)负责农业水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含食用菌菌种)、种畜禽、蚕种、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开展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负责渔业船舶登记;依法组织查处农业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处理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指导水保水资源监督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农村和农民水事纠纷。

    (十)负责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制订区内主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预案;组织制订全区重要水工程度汛方案;对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全区防汛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拟定全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审查全区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指导;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建设、农业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工作;主管全区水利建筑市场,监管全区水利工程质量。

    (十二)负责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统一管理。组织、承担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并负责监督实施全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全区供水工作及城区水源规划,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包含发放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监管全区城镇供水、排水和污水向灌渠的排放。

    (十三)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制订实施水土保持综合防治规划,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工作。

    (十四)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和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主管全区河道、堤防、湖泊、河口滩涂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全区重要河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负责区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和河道采砂规划及管理。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2023年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的中心工作,直面困难和矛盾,以共同富裕为落脚点,以农业农村改革为手段,以乡村治理为引领,通过创建提升、项目提速、改革提效,推进农业农村工作迈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农村共同富裕基础。一是聚焦农产品稳产保供主责。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快本地蔬菜品种结构调优,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牢牢保住耕地目标用地13927.84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5515.061亩的红线,推进土壤生态修复,提升耕地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障“米袋子”“菜篮子”“油瓶子”有效供给,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二是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主线。加快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深入推进“两整治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做好扬子洲镇道路两边环境卫生整治,结合扬子洲镇现有农业品特色,做强农业优势产业,开展番茄节、葡萄节、采摘节等活动,促进农业产业和乡村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唱响扬子洲特色农业活动品牌。三是聚焦绿色精品主题。通过合理规划,多方投资将江豚活跃水域周边,规划东湖区扬子洲江豚生态园,打造为江豚保护特色文化村落,构建集民宿、餐饮、旅游、文创为一体的绿色生态环境村,在宣传江豚保护的同时促进当地产业经济发展。

    2.建立健全增收帮扶机制,展现农村共同富裕优势。一是实施农民增收行动。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服务经济、融合经济,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乡愁产业,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支持农村能人带动农民创业,力争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同步。二是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以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为重点,探索开展村级物业改造提升、产权交易增效提质等方式,建立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库,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盘活村级集体存量资源,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

    3.突出抓好农村集成改革,激发农村共同富裕活力。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鼓励通过流转等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探索承包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的流转机制,探索集体资产有效实现形式,做大做强花卉产业,盘活农村“沉睡”资源。二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以自然资源部门的地籍信息为基础,谋划建立闲置农房数据库,探索闲置 农房开发利用机制,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三是深化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资源有偿退出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业合作社实行股份制,为实现股权权能的流转、抵质押等创造条件。

    4.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塑农村共同富裕面貌。  一是“项目化”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围绕昌九客专,推进共同富裕样板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试点扩面,高水平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线。完成市里下达的共同富裕样板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建设任务。二是“品质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农村路域环境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公厕、污水、道路等一体化运维机制,积极推广农村光伏发电,鼓励农民“赋能”空置屋顶,向天“借”电,践行低碳理念。三是“多元化”打造田园乡村建设。结合扬子洲镇规划设计,提升乡村空间品质,传承地域文化和乡土特色风貌,突出乡愁乡韵,因村施策,结合扬子洲农业历史、文化及优质特色农产品推介,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旅游建设,打造都市乡村、田园城市的标杆样板。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共有预算单位 2个,包括:局本级和1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预算合并在局本级一起))。其中,行政机关1东湖区农业农村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东湖区农水事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东湖区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东湖区0

    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编制0人。实有人数27人,其中:在职人数22人,包括行政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离休人0人,退休人0人。在校学生     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5人

    部分东湖区东湖区农业农村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东湖区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444.75万元,上年减少758.38万元下降170.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7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44.75万元,上年减少758.38万元下降170.52%。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45.9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4.3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98.78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0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98.7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358.45万元;外交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34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4.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94%;商品和服务支出160.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0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东湖区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4.75万元,较上年减少47.13万元下降10.6%具体情况是:农林水事务47.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6%;教育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部门机关运行61.6万元较上年减少325.95万元,下降529.1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农业水利等委托业务费用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设备0万元。

    (九)项目绩效情况

    1.涉农项目(防汛抗旱、河长制工作经费、农产品质量、犬只强制免疫点免疫办证经费、圩堤维养及安全员补助经费、土壤普查、受污染耕地治理)项目

       1)项目概述:防汛抗旱、河长制工作经费、农产品质量、犬只强制免疫点免疫办证经费、圩堤维养及安全员补助经费、土壤普查,助力农村事业安全运行

       2)实施主体:东湖区农业农村局

       3)实施周期2023年

       4)年度预算安排7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犬只强制免疫点免疫办证数量 5000只;全区耕地总面积 10.39平方公里;全区堤防长度 26.35公里

    质量指标:符合验收标准 通过各级验收

    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年

    成本指标:保障农民农业安全,促进农民增收 效果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农民农业安全,促进农民增收 效果明显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 ≥95%

    2.农业事务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强化思想认识,树立绩效理念,加强经费运转把控,农业事务工作效率大幅度提升,提升农业工作人员工作技能,服务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实施主体:东湖区农业农村局

       3)实施周期2023年

       4)年度预算安排28.98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项目完成数量 1个

    执法快艇维养 1艘

    质量指标:项目完成率 ≥95%

    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点 12月

    成本指标:公用经费 28.78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农村居民生活指数提高 ≥95% 满意度指标:农村居民满意度 ≥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经费2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4.6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减原因主要是:

    部分东湖区农业农村2023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数据 建议修改为 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农林水支出: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便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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