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6181-0233-3113-4698-27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0-12-02 11:2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湖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东湖区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
区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的要求,逐项进行了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检查结果反映: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要求,增强了遵守财经法规的意识,加强了财务人员和相关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了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审计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本级预算管理及本级预算管理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法院诉讼费未及时上缴国库。2018年度诉讼费缴政府调剂金后收入未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正在梳理“法院诉讼费专户”等专项资金,拟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逐步在以后年度的预算安排中进行列支。
2、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不足,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明显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整改情况:2018年我区科技经费出现负增长,是由于为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根据区政府《关于同意盘活我区财政存量资金的批复》,区财政局收回以前年度科技三项结余资金1077.4万元,冲抵了当年实际支出。今后,区财政将继续加大对科学技术经费的投入,确保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3、财政对农业投入不足,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整改情况:由于我区农业投入主要集中在扬子洲地区,目前扬子洲地区仍处于保护期。因此,为保障资金使用效益,我区在农业上没有投入过多的财力。
4、绩效管理的技术支持不足,人员管理有盲点。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向区人社部门提交了招录人员计划申请,逐步增加绩效管理人才。同时,积极加强全区绩效工作的培训指导,2019年已经组织了2场专项业务培训。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东湖区统计局、滕王阁街道办事处、豫章街道办事处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都存在自行采购政府采购目录内商品行为。
整改情况:东湖区统计局、滕王阁街道办事处、豫章街道办事处均规范了物资采购流程和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购买政府采购目录内商品。东湖区统计局制定了《东湖区统计局采购管理制度》,重大事项采购成立采购领导小组,采购事项由局领导班子会议过会商定。
2、会计核算科目不规范。三个街道办事处均存在会计核算科目不规范、用错会计科目核算情况,导致账目不能如实反映单位本身的运行费用。
整改情况:滕王阁街道办事处、豫章街道办事处、大院街道办事处积极规范会计核算科目,加强会计基础核算能力。滕王阁街道办事处、豫章街道办事处均调整了不规范的会计科目,大院街道办事处已将“其他应付款”中的负数结余调整核算为正数结余。
3、部分单位财经法规执行不到位。一是街办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即使盘点了也只是流于形式,未做账务处理,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效。二是部分凭证附件不合规。
整改情况:滕王阁街道办事处、豫章街道办事处加强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均制定了固定资产年度盘点计划,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针对部分凭证附件不合规问题,东湖区统计局制定了《东湖区统计局财务报销制度》,对报销凭证做出了明确细致的要求,滕王阁街道办事处、豫章街道办事处严格了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完善了报销票据的相关附件。
4、“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四家单位均表示,将根据往年实际支出情况和当年工作任务,科学定量,严格预算编制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并严格按照预算规范进行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