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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5-12-03 16:4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区司法局是东湖区政府正科级建制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等工作。 3、管理、监督和指导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4、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基层司法所工作。 5、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6、管理、监督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刑释解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市司法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财政拨款预算单位1个,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36人(在职32人,退休4人)。
二、2014年决算草案的总体说明 (一)部门收入决算 2014年收入总额为55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6.53万元,其他收入10.19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13.33万元。 (二)部门支出决算 2014年支出总额为61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4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
三、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0.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