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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1258-0043-1003-6380-566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大院街道 生成日期: 2020-11-1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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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大院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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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大院街道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第一部分  大院街道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院街道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大院街道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二)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

    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做好统计调查及税收保障等工作,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四)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科技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五)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街道环境保护、物业监管相关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综合性事项实施,对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和人事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

    (八)指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九)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即东湖区大院街办、大院社保所、大院城管办。

    大院街办2019年年末编制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人数13人;年末实有行政编人数11人,事业编人数7人,退休人员3人。

    大院城管办2019年年末编制数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年末实有事业编人数5人。

    大院社保所2019年年末编制数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年末实有事业编人数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109.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30万元,较2018年减少43.2万元,下降1.3%;本年收入合计2579.6万元,较2018年增加311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梁松抚恤金、综治中心建设经费、社区微改造、小型机械化建设经费、协管员工资、创建经费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22.8万元,占63%;上级补助收入122.9万元,占5%;其他收入833.9万元,占3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310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703.5万元,较2018年减少43.2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等;年末结转和结余350.6万元,较2018年减少179.4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经费、党建标准化等。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703.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3万元,决算数为1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4.2万元,决算数为3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梁松抚恤金、广北社区微改造、小型机械化建设经费、协管员工资、创建经费等。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建设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3万元,决算数为1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等。

    (四)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为318.3万元,决算数为3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居民独生子女奖励经费。

    (五)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预算数为767.9万元,决算数为7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小型机械设备拨款、文明城市创建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20.3万元,决算数为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84.6万元,较2018年增加52.7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加工资、公积金、临时聘用人员增加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62.9万元,较2018年增加93.4万元,增长700%,主要原因是:铁路沿线整治、文明创建经费、社区微改造、发放新增纳入统计范围四类企业建立资金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8万元,较2018年增加34.8万元,增长360 %,主要原因是:梁松抚恤金、居民独生子女奖励发放等。

    (四)资本性支出39.7万元,较2018年增加38.4万元,增长280%,主要原因是:购买电动车、四轮八桶车、邻里中心建设家具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万元,决算数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6.18万元,下降9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4.6万元,下降10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主要原因是未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万元,决算数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4万元,下降92%。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持平,无变化。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持平,无变化。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2.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2万元,增长744%,主要原因是:梁松抚恤金、综治中心建设经费、社区微改造、小型机械化建设经费、协管员工资、创建经费、居民独生子女奖励经费、邻里中心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经查我单位无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2个项目)。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东湖区大院街办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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