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7129-8353-6189-5003-404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百花洲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1-04-07 15:1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百花洲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文化旅游、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賦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接受上级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协助上级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配合东控集团公司对我街道辖区的第二批次老旧小区改造和多条主次干道的全面改造。
2.结合目前正在筹备的刘将军庙社区邻里中心和杨家厂邻里中心打造工作,在小金台社区微改造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辖区内其他社区微改造工作,让一批老旧庭院“重现青春”。
3、大力添置小型化清扫设备。由于我街道地处老城闹市中心,街巷大多狭窄、弯曲,大型设施无法作业,也容易造成交通堵塞。故在我街道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添加小型化清扫设备,尽快实现小街巷的全机械化作业。
3、打破“相对封闭,自我循环”的陈旧格局 主动到驻区单位,发动他们共同参与整治活动,特别是有家属区的驻区单位和有生活区的企事业单位,动员他们把本单位和生活区、家属区治理干净,加强资源有利整合。与此同时,联系督促辖区内的公共机构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保证所有公共机构和驻区单位垃圾四分类设施按照新国标全面到位。
三、部门基本情况
百花洲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数9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9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百花洲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百花洲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入预算总额为679.77万元,比上年减少0.86万元,下降0.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7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百花洲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支出预算总额为679.77万元,比上年减少0.86万元,下降0.13%。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79.7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6.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1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18.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4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18.6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6.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53%;商品和服务支出510.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百花洲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79.77万元,较上年减少0.86万元,下降0.13%。具体支出情况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18.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33%;住房保障支出18.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城管办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无.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百花洲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接待预算安排0.8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百花洲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