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2559-6042-4085-3298-998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豫章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1-04-0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豫章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豫章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工作。
(二)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办理工作。
(三)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
(四)负责制定办事大厅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统一规范办事大厅建设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
(五)负责社区便民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东湖区人民政府豫章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工作。
2、做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办理工作。
3、做好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的工作。
4、做好制定办事大厅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的工作,统一规范办事大厅建设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
5、做好社区便民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的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三、基本情况
豫章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编制数17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数9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9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豫章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72.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2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豫章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72.2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2.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04%;住房保障支出5.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8%。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94%;商品和服务支出0.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豫章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2.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0.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04%;住房保障支出5.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豫章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58.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豫章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豫章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无车辆。2021年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豫章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2021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豫章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2021年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