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u181498-0601-2023-000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02 09:5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主管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区城市管理事业的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负责对城市管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事项进行裁定。
(三)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方面城市维护费的年度计划。
(四)负责全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经费测算、分配、审计和政策性收费的管理、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扬子洲镇、各街道(管理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市容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六)负责对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运、“门前三包”、公厕管理及各种环卫设施维护的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考评。
(七)负责管理、监督全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基建渣土等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运输、处置工作。
(八)负责建筑工地、拆除工地建筑垃圾运输工作的审批工作,环卫设施迁移的行政审批;负责门店招牌设置的备案指导工作。
(九)负责各类创建统筹协调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开展城市治理和专项整治。
(十)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组织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行使区本级承担的城管执法职能。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督察。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本行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应急处理工作。
(十二)负责受理全区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十三)参与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和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十四)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全面开展执法作风建设
紧密结合“4+X”作风建设,着力完善执法大队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健全执法追究,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江西省行政许可监督办法》,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完善规章和准则,坚决制止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等问题,重点治理“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通过制度上墙、发放“一封信”、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执法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全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水平
一是紧抓作业流程和作业质量的监管,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确保全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稳中有进。二是针对背街小巷、社区庭院日常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强化督查考核,切实发挥“指挥棒”作用,确保市容环境稳步提升。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固化各单位职责任务,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成立应急队伍,及时有效完成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保障任务,实现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常态长效管理。
3、继续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有效利用生活垃圾在线管平台,对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大环节实行大数据监管,真正实现智能化、全链条管理,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二是持续打造垃圾分类示范小区,以示范小区为基础,发挥党建引领、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辖区。三是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市场化。通过有限资金,引入有实力、有责任感的垃圾分类企业,参与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收集、督导员配置、分类宣传等工作。按规划,配备分类督导员,逐步引导群众从被动分类到主动分类的行为自觉。
4、加快推动“厕位”行动
按照《东湖区“七位一体”推进民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工作部署,2023年计划新建5座公厕,改造20座公厕。按照任务提前谋划,积极申报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资金来源,尽早启动公厕新改建工作。
5、做好排水排涝工作
持续对区级道路及易积水点的污水管网进行清掏,重点排查维修区级道路(尤其是易积水点)井盖。提前制定春季清掏计划,重点加强餐饮道路排水管网的疏浚和清掏,做好日常(特别是雨季)防汛物资储备排查工作、常规排水井盖巡查和井盖验收工作,为防止城市内涝做好准备。
6、狠抓水体治理工作
加强东南北湖和贤士湖湖面治理工作,实时监测掌握水体水质情况,常态组织打捞、维护,确保湖面保持清洁。时刻关注四湖水体水质变化,积极对接水体管养公司,加大监管力度,细化工作要求,确保水面清澈、整洁。
7、精细化市容督查工作
加强督查社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等方面,将督查区域延伸至背街小巷、开放式社区及偏远地带,拓宽督查视野,不断细化考核标准,有效开展市容卫生考核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掌上城管”手机APP重要作用,拓展信息采集渠道,降低城市管理成本,使城市管理高效便捷,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三.部门基本情况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东湖区智慧城管中心;东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编制人数28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82人;实有人数991人,其中:在职人数221人,包括行政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7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4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57人,聘用人员209人。
四.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987.38万元,比上年减少10905.61万元,下降47.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63.3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5.63%;其他收入3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25%;上级补助收入49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12%。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987.38万元,比上年减少10905.61万元,下降47.64%;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057.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1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4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67.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22万元;项目支出6929.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81%,包括其他项目支出6929.6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432.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35%;行政运行2581.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8%;住房保障支出556.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4%。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24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39%;商品和服务支出43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4%;资本性支出31.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1%;其他运转类支出832.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4%;特定目标类支出6097.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8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463.38万元,较上年减少1976.73万元,下降14.71%;具体支出情况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966.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49%;行政运行2523.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4%;住房保障支出556.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1013.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99.24万元,下降33.3%。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八一公园的汇总数据。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05.4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9.65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35.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南昌市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实施方案》(洪管发[2016]32号)文件要求,我区深入开展南昌市东湖区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解决辖区内开放式小区存在的泥沙灰尘及垃圾污染问题,实现环境卫生显现本色的目标。
2)实施主体:南昌市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1144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①绩效目标
管护开放式社区庭院2229个,管护清洗辖区果壳箱3800余个,保证辖区开放式小区干净整洁。
②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护开放式社区庭院2229个 |
100% |
辖区果壳箱保洁≥3800个 |
100% |
||
质量指标 |
社区庭院保洁达标率 |
100% |
|
果壳箱保洁达标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质检一天2班 |
100% |
|
果壳箱保洁一天1班 |
100%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供就业岗位≥500个 |
10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保持辖区卫生状况,提升城市环境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可复制性 |
100% |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2.道路清扫保洁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南昌市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实施方案》(洪管发[2016]32号)文件要求,我区深入开展南昌市东湖区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解决辖区内开放式小区存在的泥沙灰尘及垃圾污染问题,实现环境卫生显现本色的目标。
2)实施主体:南昌市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3189.83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①绩效目标
全区管护保洁长度21.7万米,清扫总面积为319.7万平方米,保证辖区道路干净整洁,保持城区环境不断优化。
②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道路清扫保洁面积319.7万平米 |
100% |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长度21.7万米 |
100% |
||
质量指标 |
道路保洁达标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质检一天2班 |
100% |
|
道路保洁一天2班 |
100%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供就业岗位≥800个 |
100% |
|
维护省会城市形象 |
10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保持辖区卫生状况,提升城市环境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可复制性 |
100% |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3.机械化清扫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南昌市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实施方案》(洪管发[2016]32号)文件要求,我区深入开展南昌市东湖区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解决辖区内开放式小区存在的泥沙灰尘及垃圾污染问题,实现环境卫生显现本色的目标。
2)实施主体:南昌市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383.91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①绩效目标
对全区25条严控区道路继续实行大型机冲机扫作业,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形象。
②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冲洗作业总长度131.75公里 |
100% |
机洗作业总长度181.72公里 |
100% |
||
覆盖严控区道路25条 |
100% |
||
质量指标 |
机动车道路机扫作业达标率 |
100% |
|
路面机械化冲洗作业达标率 |
100% |
||
人行道机械化冲洗作业达标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机动车每天冲洗2遍 |
100% |
|
路面冲洗每天≥1次 |
100% |
||
人行道冲洗每周≥1次 |
100%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为社会提供一定就业岗位 |
100% |
|
服务社会,维护省会城市形象 |
10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提升道路净洁度,改善城区环境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 |
100% |
4.环卫节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南昌市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实施方案》(洪管发[2016]32号)文件要求,我区深入开展南昌市东湖区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解决辖区内开放式小区存在的泥沙灰尘及垃圾污染问题,实现环境卫生显现本色的目标。
2)实施主体:南昌市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7.71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①绩效目标
在环卫节向全区环卫工人发放节日慰问金,充分彰显政府对环卫工人的关怀和关心。
②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环卫节慰问工作完成率 |
100% |
质量指标 |
全区环卫工人慰问覆盖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在10月26日后一个月内完成 |
100% |
|
成本指标 |
慰问金控制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彰显政府对环卫工人的关怀 |
10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可复制性 |
100% |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环卫工人满意度 |
≥95% |
5.城管事务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工作需要
2)实施主体:南昌市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832.36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以下指标简要说明)
①绩效目标
保障城管执法局事务工作正常运转
②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率 |
=10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护开放式社区庭院 |
≥2229个 |
机扫作业长度 |
=181.72公里 |
||
保洁总面积 |
≥5066100平方米 |
||
质量指标 |
城管工作合格率 |
≥98%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98%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市容环境卫生 |
提高 |
生态效益指标 |
优化城市环境 |
优化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市民满意度 |
≥99% |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45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公务接待费4.7万元,较上年减少8.01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8万元,较上年增加21.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保养维修费用增加。
第三部分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东湖区城管执法局(汇总)2023年预算公开表(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汇总)[156][南昌市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整体申报表_202302211609381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八.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