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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i618267--2021-043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1-12 15:3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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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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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建制,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区城市管理事业的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负责对城市管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事项进行裁定。

    (三)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方面城市维护费的年度计划。

    (四)负责全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经费测算、分配、审计和政策性收费的管理、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扬子洲镇、各街道(管理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市容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六)负责对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运、“门前三包”、公厕管理及各种环卫设施维护的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考评。

    (七)负责管理、监督全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基建渣土等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运输、处置工作。

    (八)负责建筑工地、拆除工地建筑垃圾运输工作的审批工作,环卫设施迁移的行政审批;负责门店招牌设置的备案指导工作。

    (九)负责各类创建统筹协调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开展城市治理和专项整治。

    (十)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组织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行使区本级承担的城管执法职能。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督察。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本行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应急处理工作。

    (十二)负责受理全区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十三)参与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和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十四)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叠山路13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电话:0791-88616883

    传真:0791-88616883

    邮编:3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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