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 微博
  • 繁体字
  • 分享到:
    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 时间: 2022-03-29 10:29
    • 来源:
    • 发布机构:
    • 浏览量:
    • 【字体:     

    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负责政府办公大楼后勤保障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区直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并负责实施。

    2、负责对区直机关国有资产的登记、界定、管理工作。

    3、负责区直机关房产的统一建设、调配、管理、维修和改造经费的安排使用。

    4、负责区直机关的消防、车辆停放、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区直机关办公楼、院内的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管理,机电设备管理,餐饮供应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7、负责全区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金、礼品登记、上报、上缴管理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国家、外省、市、县区在东湖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大型会务的保障工作。

    9、负责接待外地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带队来访和上级来我区指导工作的领导以及来我区考察投资的客商。

    10、负责区领导和区党政代表团出访、考察的外联服务工作。

    11、综合管理区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资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科学防控,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应急方案;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大楼公共区域卫生清扫、消毒。继续做好主要会场通风换气,会前、会后的消杀工作。三是加强大门岗保安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坚持体温检测;四是做好防控物资储备,确保一定数量的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常态化储备。

    (二)加强后勤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新常态下的新作为。

    加强学习教育。坚持周一集中学习制度,严肃学习纪律;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用严格的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干部,做到警钟长鸣,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促进后勤工作人员做到公权不谋私利、公职不徇私情,树立机管局干部职工勤政务实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扩大“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成果。

    为扩大“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成果,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真节能,强推进”上下功夫,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营造办公大楼节能宣传氛围,全面推进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积极与市公节办对接,确保我区在公节工作年度考核中排在全市第一序列。

    (四)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开拓思路、积极作为,使各项后勤工作更加规范化、人性化、绿色化。我局将继续学习、借鉴兄弟县区及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规范管理、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大楼物业管理、安全保卫、机关食堂、公务接待、会务保障等后勤精细化管理,团结带领干部职工不忘初心,更好地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五)加强机关大楼智能化管理,推进党政机关停车场错时开放。

    贯彻落实全市党政机关停车场对社会开放的有关要求,机管局将进一步优化智能化门禁系统,在不影响区政府正常办公秩序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大楼部分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开放。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人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18人;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数10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99.06万元,比上年减少10.07万元,下降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9.0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399.06万元, 比上年减少10.44万元,下降0.4%。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5.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5.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1万元;项目支出2224.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7%,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224.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378.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住房保障支出8.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5.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商品和服务支出2233.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99.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减少10.44万元,下降0.4%。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2378.87万元,占政拨款支出的9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万元,占政拨款支出的0.5%;住房保障支出8.65万元,占政拨款支出的0.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为237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退休。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32.0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50.00万元,服务预算182.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70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预算项目2个,涉及资金2224.00万元。具体为:大楼运转费;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运行费。

    1.大楼运转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大楼主要用食堂餐费、食堂服务外包经费、新大楼维修维护费、电话费、水电费、理发服务经费、物业管理服务外包、公共节能、新大楼工作经费。

    2)实施主体: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3)实施方案:加强后勤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新常态下的新作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扩大“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成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机关大楼智能化管理,推进党政机关停车场错时开放。

    4)实施周期:2021年

    5)年度预算安排:1945.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7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5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1、基本情况

    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人数31人,实有人数20人,退休人员10人。实有车辆70辆,其中定编车辆70辆。

    2、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99.06万元,比上年减少10.07万元,下降0.4%,其中:财政拨款2399.06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2399.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1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224.0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手机扫码浏览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南昌东湖网站    电话:0791-86221407

    赣ICP备05005744号-2    网站标识码:3601020001    赣公网安备36010202000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