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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个私民营经济办公室单位2020年度单位决算
    • 时间: 2021-11-3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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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个私办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个私办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根据《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东政府办﹝2010﹞62号、《关于区个私民营经济办公室增挂牌子的批复》 东编字﹝2004﹞4号,个私民营经济办公室的主要职能为: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受东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依法对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其中,行政职能包括:

    1. 依法对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2. 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区全民创业工作,研究制定全民创业政策、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创业企业的扶持、培育工作。

    3. 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全区个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我区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加强对我区中小企业的协调指导。

    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时期开局之年,我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机制健全、政策落实、环境优化、融资支持、主体培育、载体打造、服务支撑等方面持续发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全区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着力强化统筹协。充分发挥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及时会商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二、着力强化政策落地优化发展环境

    1.全面开展新修订的《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新出台的《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工作,促进法规条例落实落地。

    2.加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排查惩戒力度,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长效机制,从源头遏制拖欠问题。

    3.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日活动,大力宣传中小企业发展成就,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三、着力强化融资支持缓解融资困局。开展普惠金融行动,加强政银担合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落实延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完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扩大财园信贷通、科贷通、工信通、文旅贷、创业担保贷等融资产品规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四、着力强化企业培育促进梯次升级。

    1.充实“小升规”企业培育库,落实企业入规入统政策,及时将达到条件企业入规入统。

    2.强化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引导支持,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继续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开展企业股份制改革攻坚战,推进产业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

    五、着力强化载体打造激发双创活力

    1.完善小微企业孵化载体,新增培育1家国家级、1家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2.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建设一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力争今年新增2家以上。

    六、着力强化服务支撑完善服务体系。培育认定1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家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一步壮大优质服务平台群体,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供给。利用省、市认定通过的第三方培训机构,组织实施企业中高层管理培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训、政策宣贯培训等。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重点展会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58.5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增加4.55万元,增长2.8%;本年收入合计158.55万元,较2019年增加11.98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1.5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 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总计158.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49  万元,较2019年增加4.55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年末结转和结余9.5万元,较2019年增加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8.5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52万元,决算数为15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12万元,决算数为13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7万元,决算数为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7.03万元,决算数为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5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3.51万元,较2019年增加16.33  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2020年调入一名工作人员及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较2019年增加1.9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19年减少0.39,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医疗费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0.2万元,下降10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9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开展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9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万元,增长41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组织对个私办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单位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昌市东湖区个私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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