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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东湖区监察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 时间: 2021-11-3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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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监督检查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调查处理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八)调查研究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九)会同区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纪检监委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委、监委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为中共南昌市东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东湖区监察委员会,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68人,其中在职人员5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393.2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87万元,较2019年减少82.2万元,下降94.42 %;本年收入合计1388.36万元,较2019年增加172.47万元,增长14.18 %,主要原因是:增加13名检察院转隶人员。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88.06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0.3万元,占0.02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393.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25.4万元,较2019年增加27.31万元,增长2.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67.81万元,较2019年增加62.94万元,增长1292.4%,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留置案、宣传等相关活动较上年大幅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25.4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2.92万元,决算数为132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7.28万元,决算数为1214.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9%,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留置案、宣传等相关活动较上年大幅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37万元,决算数为6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27万元,决算数为4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0.5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80.08万元,较2019年增加295万元,增长33.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1.30万元,较2019年减少180.26万元,下降57.86%,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留置案、宣传等相关活动较上年大幅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5万元,较2019年减少2.28万元,下降37.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四)资本性支出5.31万元,较2019年减少8.79万元,下降62.3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6万元,决算数为9.12万元,完成预算的27.98%,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3.8万元,下降10.4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9年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2%,本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累计接待6人次,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02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检查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6万元,决算数为9.06万元,完成预算的41.94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41万元,下降13.47%,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留置案、宣传等相关活动较上年大幅减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6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06万元,降低58.05%,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另一方面因疫情原因,留置案、宣传等相关活动较上年大幅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均是在区业务部门统一安排下开展的,没有另外单独对各业务口资金使用进行项目绩效管理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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