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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2020年度单位决算
    • 时间: 2021-11-3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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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发改委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东湖区发改委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东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定位、目标任务以及生产力布局,编制全区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方案;归口管理全区各专业(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拟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各领域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工作。(二)负责协调管理全区各部门(单位)争取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与项目、资金支持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区属各部门(单位)对接国家和省、市发改委投资领域,策划包装项目承接政策与资金。(三)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分析全区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与城市可持续和谐发展等重要问题;负责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的有效衔接,研究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四)负责组织实施省、市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有关工作。(五)负责拟定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安排,提出政府投融资项目计划,组织拟定政府性投资的重大重点项目融资方案;按权限审批和上报投融资项目,参与限额以上工业技改项目的审批和上报;负责全区政府投融资项目的统筹安排、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六)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负责工业园区发展的综合协调的指导工作。(七)负责贯彻执行《价格法》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有关价格方针、政策;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和监督。(八)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负责全区部门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区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和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无线电工作。(九)负责统筹协调节能减排、环境资源及生态建设工作,促进全区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城市建设。(十)负责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112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9.81万元,较2019年增加10.91万元,增长0.97%;本年收入合计1067.24万元,较2019年增加282.81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向企业拨付的项目经费的预算调整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02.88万元,占93.9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4.36万元,占0.6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总计11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011万元,较2019年增加10.91万元,增长0.97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向企业拨付的项目经费的预算调整;年末结转和结余115.99万元,较2019年增加56.17万元,增长93.89 %,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30万元,占52.42%;项目支出481万元,占47.5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8.77万元,决算数为100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73万元,决算数为4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95万元,决算数为1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2.6万元,主要原因是:转出代拨资金。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0万元,主要原因是:转出代拨资金。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17万元,主要原因是:转出代拨资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6万元,决算数为1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七)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1.42万元,主要原因是:转出代拨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6.6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35.95万元,较2019年增加69.65万元,增长26.15%,主要原因是:发放聘用人员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2.9万元,较2019年增加75.76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用于项目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2万元,较2019年减少51.51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抚恤金

    (四)对企业补助481万元,较2019年增加111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决算数较2019减少0.34万元,下降4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9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34万元,下降45%,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9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41万元,增长564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19年度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19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等11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万元,。其中,我委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组织对发改委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其中,我委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18年省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

    主管部门

    东湖区发改委

    实施单位

    综合科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32.6

    32.6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

    32.6

    32.6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2018年省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支付工作

    已全部完成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

    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20分)

    3家企业26根充电桩建设补贴资金

    100%

    100%

    20

    20

    质量指标

    15分)

    支持企业完成26根充电设施建设

    100%

    100%

    15

    15

    时效指标

    5分)

    根据市能源局要求时间内完成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10分)

    上级财政拨款

    100%

    100%

    10

    10

    效益

    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10分)

    鼓励企业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100%

    100%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10分)

    提高电动汽车使用率

    100%

    100%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10分)

    降低能耗,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100%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90%

    90%

    90%

    10

    9

    离群众预期还有差距

    总分

    100

    99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改委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万元,执行数为   4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转付类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例如2018年省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南昌市2019年绿色建筑项目奖励资金、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评审资金等。

    其他项目绩效目标均已全部完成,例如建立了“文化+科技”为一体的融创服务平台,为园区提供包括企业培训等服务;开展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完善了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推进了2020年区重大重点项目,实现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项目开工数、项目投资完成数达到或者超过年度制定的计划任务;开展了农产品成本调查,为制定价格调控政策提供准确、及时的价格数据支撑等。

    (三)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自评结果拟用于今后项目资金的申请和支出,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开展和经费使用行为,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同时作为完善工作的指导依据,为整改落实指明方向。并根据工作要求将非涉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昌市东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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