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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 时间: 2020-11-11 07:14
    • 来源: 东湖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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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继续深化简政放权,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 改革,配合做好全区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落实 “两集中、三到位”工作, 开展“减证便民”工作;

    夯实政务服务网平台,完善江西政务服务网服务功能,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

    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共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

    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交易行为;

    负责依法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进行资格核验;

    负责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完备、服务规范的场所;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收集、存贮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本级和交易中心。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 13 人,行政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 人,事业编制 7 人;年末实有人数13 人,其中在职人员 13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03.6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1.92万元,较2018年增加8.96万元,增长69.14%;本年收入合计381.69万元,较2018年减少18.46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缩减。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71.69万元,占97.38%;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占2.6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403.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91.86万元,较2018年减少47.62万元,下降10.84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11.75万元,较2018年增加11.15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开销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20.3万元,占81.74%;项目支出71.56万元,占18.2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5.8万元,决算数为38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6%。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7.61万元,决算数为36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1%,主要原因是:使用功能科目有偏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万元,决算数为1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9%,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9万元,决算数为1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5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60.67万元,较2018年增加17.79万元,增长7.32%,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66万元,较2018年减少28.58万元,下降34.75%,主要原因是:日常开销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5万元,较2018年减少55.42万元,下降99.55%,主要原因是:财务使用会计科目不同。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减少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19年没有发生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6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8万元,增长5.67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本单位无09表所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7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51%。

    组织对“窗口人员绩效考核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56万元。其中,对“窗口人员绩效考核经��”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开展2019年度窗口人员绩效考核经费资金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是要通过对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评分和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的实施绩效,并积极推动单位窗口人员绩效考核的更深入有效开展。

    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和对象为2019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效能“新突破”;推动精细化管理,审批服务“新提速”; 深化互联网服务,网上办事“新通道”。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窗口人员绩效考核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窗口人员绩效考核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窗口人员绩效考核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71.56万元,完成预算的79.51%。主要产出和效果:1.优化升级江西政务服务网,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为实现全省网上审批系统与全省统一“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接,中心管委会按照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工作要求,会同平台技术公司部署“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相关的配置文件,实现与全省统一“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同时,中心管委会组织全区“一窗式”服务平台培训会,分配下发 “一窗式”事项配置人员账号和业务培训。目前区各单位正式使用“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办理业务,逐步提高区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比率。

    2、着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根据省、市政务办工作部署,中心管委会通过召开培训推进会,部署区级监管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和认领工作,各部门抓好组织实施,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各部门清单梳理进度,确保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无一遗漏、少报漏报瞒报现象。截至目前已完成了“互联网+监管”系统领取检查实施清单共计501项,并于9月中旬完成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工作。

    3. 做好“赣服通”事项梳理和对接工作。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16号)精神,由区信息中心牵头和行政服务中心共同牵头推进东湖区“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东湖分厅建设。最终梳理共计25个高频事项,同时配套梳理出共计25个电子证照事项,在省基础上梳理统计出东湖区113个电子证照事项。9月30日东湖区“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正式切换上线。

    4.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降低成本优化环境工作部署,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严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规收费的通知》要求,停止收取进场交易场地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着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对有关法规文件进行清理,并加强对项目单位、招标代理制订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的审核,杜绝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标准化建设有待提升。虽然目前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正在有序进展,但简政放权的集合效应还未充分显现,重审批轻服务和监管现象依然时有发生。

    2.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软件建设有待提升。公园街道等8家“五星级”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相继建成并投入实现,但是便民服务中心(站)功能受限,主要表现在进驻事项和进驻模式方面,街道(管理处)管辖的部门如计生、民政已进驻中心集中办公,但社保所、司法所等职能站所并未完全纳入中心集中办公,中心整合站所职能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弱化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整体功能。

    下一步改进措施:1.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巩固提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以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为重点,清理减少审批事项,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审批效率。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复推进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2.全面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依托省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提升网上办事比例,2020年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75%以上。推进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完成自有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所有业务全部通过“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数据资源除涉及安全外实现100%共享,杜绝“二次录入”,真正做到“单点登录、一网通办”。

    3.继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和数据汇聚工作。推动市区两级各类监管业务信息系统接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全市监管数据归集共享。

    窗口人员绩效考核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绩效评价得分情况,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产出指标总分50分,得分48分,效益指标总分40分,得分33分,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得分9分,本单位总分90分,本此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实施单位

    东湖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 2019 年度)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项目名称

    窗口人员绩效考核经费

    90

    71.56

    10

    79.51

    6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90

    71.56

    79.51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效能“新突破”;深化互联网服务,网上办事“新通道”;中心各窗口办理审批服务

    境,将“放管服”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中心各窗口办理审批服务类事项86907件,办结116895件;共计收费2970291元。东湖区圆满完成所有区本级、街道(镇、管理处)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涉及全区44个单位,共计4789项事项,事项的标准化要素从48项增加至53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20分)

    窗口人员出勤率

    100%

    100%

    10

    10


    窗口人员服装统一率

    100%

    100%

    10

    10


    质量指标

    (15分)

    财务监控

    100%

    100%

    5

    5


    是否达到窗口人员绩效专项的标准和要求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5分)

    按时办结率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10分)

    是否在预设成本总量范围内

    年初拨款90万元

    执行71.56

    10

    8

    成本控制力较小

    效益指标

    (4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中心各窗口办理审批服务类事项

    250万元

    297万元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00%

    85%

    10

    7

    标准化建设有待提升

    生态效益

    指标

    办事服务环境

    100%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政务服务效能

    100%

    84%

    10

    6

    服务中心软件建设有待提升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地域周边居民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100%

    98%

    10

    9


    总分

    100

    9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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