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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 时间: 2020-11-11 07:08
    • 来源: 东湖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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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常委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以区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的筹备、会务和有关文稿起草工作。

    2.负责协调和督促“一府两院”对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的贯彻实施,以及领导指示、批示的督办工作。

    (二)法制委员会职责

    1、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区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2、对本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对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做出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进行审查,并向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职责

    1、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财经委工作有关的议案;

    2、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议案;

    (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

    1、负责与教科文卫等部门之间的联系,调查了解他们对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汇报。

    2、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起草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草案,以及属于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其它文稿,搞好本工作委员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五)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职责

    1、加强与农业和农村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了解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以便人大常委会实施有效监督。

    2、提出农业和农村方面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年度计划,起草或拟订工作方案和相关意见。

    (六)内务司法工作委��会职责

    1、审议和办理区人大主席团或者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议案,并提出报告;

    2、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议案;

    3、组织负责起草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内务司法方面的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草案。

    (七)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职责

    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事项的日常工作;负责区人大换届选举方面的有关具体工作,参与省、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协助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等工作。

    3、负责省、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做好区人大代表的学习、视察、培训、评议等代表活动的组织工作,为代表学习和活动提供资料。

    4、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以及闭会期间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的收集、交办和督办工作。

    5、负责接待和办理与选举、任免、联络有关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八)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职责

    1、起草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文件;

    2、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议案或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的报告;

    (九)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职责

    1、宣传贯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的法律法规;

    2、联系、协调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相关工作;

    3、对有关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法制委员会;

    (十)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职责

    1、负责与外侨民宗和旅游等部门之间的联系,调查了解他们对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汇报。

    2、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起草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草案,以及属于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其它文稿,搞好本工作委员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十一)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职责

    1、承办财经委初审决算草案的具体工作,草拟决算审查报告;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决算草案的具体工作,草拟决议草案。

      2、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预算执行的��体工作,掌握有关部门落实预决算决议情况。

    (十二)代表履职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区人大履职服务中心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文印、收发、证件印制和印鉴管理工作;

    2、认真落实保障代表知情权的各项具体措施,及时向代表提供代表依法履职所需要的有关信息或者材料;

    3、做好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以及其他有关活动的工作,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南昌市东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我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1个,其中:在职人数 23人,其中包括行政人员19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38人,其中包括:行政35人,工勤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980.8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8.01万元,较2018年减少172.99万元,下降86.06%;本年收入合计952.79万元,较2018年减少56.4万元,下降5.5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46.57万元,占99.3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22万元,占0.6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980.8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58.90万元,较2018年减少226.80万元,下降19.1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21.90万元,较2018年减少2.6万元,下降10.61%,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正常变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58.9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9.06万元,决算数为95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5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6.52万元,决算数为90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追加资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68万元,决算数为3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86万元,决算数为2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8.5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65.28万元,较2018年增加25.82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0.68万元,较2018年减少85.91万元,下降31.06%,主要原因是:严格压缩单位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6万元,较2018年减少36.47万元,下降99.29%,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抚恤金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2.37万元,较2018年增加0.13万元,增长5.80%,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相差不大,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0万元,决算数为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6%,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1.31万元,增长42.5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3.85%。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接待人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0万元,决算数为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6%,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1.49万元,增长83.71%。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用车次数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0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71万元,增长102.4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本单位无09表所述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13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15%。

    组织对“区人大工作专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82万元。其中,对“区人大工作专项”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开展2019年度区人大工作资金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是要通过对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评分和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的实施绩效,并积极推动单位区人大工作的更深入有效开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区人大工作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区人大工作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区人大工作专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44万元,执行数为139.82万元,完成预算的87.1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7件,依照优先解决民意所向、民生所急的原则,常委会认真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与区政府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加强与政府办公室和有关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实时掌握、分析办理情况,指导和督促办理到位。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57��均已办结,所提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5件,占78.95%;正在解决或已列出计划逐步解决的12件,占21.05%。经满意度测评,满意54件,占94.7%;基本满意2件,占3.5%;不满意1件,占1.8%。二是广泛开展代表建议,围绕提高人大代表履职素养这个重点,今年常委会在青岛市人大培训基地先后举办了两期人大代表培训班,共计组织72人参加。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考察学习了当地人大工作的经验做法。安排了《学习习近平重要思想、坚持完善人大制度》、《新时代的人大代表履职》等专题教学,让代表掌握履职应知应会、了解政情社情,得到代表广泛好评。14名区人大代表参加了省、市人大组织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代表履职素养。三是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课题研究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主题的调研活动,就代表建议办理、代表票决制项目、代表联系选民、代表为民办实事等内容开展集体调研5次。同时,组织代表视察了全区民生实事项目,力促代表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组织“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共享文明”主题活动,发动全区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齐心协力促进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监督的方式和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代表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指导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等。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更加注重思想武装,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二是更加注重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三是更加注重联系群众,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四是更加注重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区人大工作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绩效评价得分情况,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产出指标总分50分,得分47分,成本控制小扣3分,效益指标总分40分,得分36分,宣传力度不够,内容上需要创新,共扣4分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得分10分,本单位总分93分,本此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区人大工作专项

    主管部门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单位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60.44

    160.44

    139.82

    10

    87.15%

    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60.44

    139.82

    87.15%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审查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理代表建议

    审查规范性文件7份;开展专题询问1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项;办理代表建议57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20分)

    审查规范性文件

    7份

    7份

    10

    10


    开展专题调研

    20项

    20项

    10

    10


    质量指标

    (15分)

    项目财务管理指标

    100%

    100%

    5

    5


    是否达到区人大专项的标准和要求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5分)

    是否按时完成保质保量工作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10分)

    是否在预设成本总量范围内

    年初拨款160.44万元

    年末控制在139.82万元

    10

    7

    成本控制力较小

    效益指标

    (4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10分)

    听取和审议有关经济发展运行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有关经济发展运行方面的执法检查

    100%

    100%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10分)

    提高群众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100%

    92%

    10

    8

    宣传力度不够

    生态效益

    指标

    (10分)

    制定及修订有关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法规条例

    100%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10分)

    制定及修订有关保护经济健康发展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法规条例

    100%

    94%

    10

    8

    内容上应增加点创新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参会人员满意度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9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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