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组织部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组织部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区委组织部是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工作机构,是区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和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代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指导全区组织员队伍建设,解决组织员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好组织员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二)办理我区摄于市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以及有关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负责区委委托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督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三)研究提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在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经营管理者队伍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四)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五)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区委、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六)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群众反映违反《干部作用条例》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的举报;承办领导批办和上级交办的举报件;督促、检查、指导下级党组织人事方面的举报工作。(七)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八)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和参与制定全区知识分子的政策和规定;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负责对专业技术专业拔尖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九)负责全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全区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党群、人大、政协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党群、法院、检察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全区党群、政法部门干部调动、录用审批工作。(十)负责军队营职专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十一)管理区委老干部局工作。(十二)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十三)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委员会人员组成,审批区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十四)领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党纪和党规党纪教育及纪律检查工作,按照惯例权限,负责审理、审批区直机关党组织的违纪处理和党员的党纪处分。(十五)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十六)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十七)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十八)领导和协调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促进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政策和规划。(十九)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党委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发展党员工作。(二十)做好全区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暨“大组工网”的规划、建设、协调,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开展组织系统机构的人员信息库、组织工作业务信息库、知识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开展组织系统信息统计、信息技术服务和信息技术培训等工作。(二十一)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组织部。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非参公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260.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85.32万元,较2018年减少880万元,下降49.85%;本年收入合计374.87万元,较2018年减少1158.37万元,下降75.5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缩减。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74.8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26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92.76万元,较2018年减少1586.13万元,下降66.6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467.44万元,较2018年减少452.22万元,下降49.17%,主要原因是:日常开销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92.7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3.12万元,决算数为79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8%。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53.75万元,决算数为71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1%,主要原因是:使用功能科目存在偏差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使用功能科目有偏差。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1万元,决算数为1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7%,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6万元,决算数为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3%,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使用功能科目有偏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2.7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10.5万元,较2018年减少100.89万元,下降32.40%,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64.38万元,较2018年减少1483.73万元,下降72.44%,主要原因是:日常开销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18年减少19.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17.88万元,较2018年增加17.57万元,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69万元,下降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69万元,下降10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没有发生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2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7.68万元,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没有国有资产。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1796.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组织事务工作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4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绩效评价了解2019年组织事务工作经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里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组织事务工作经费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组织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组织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0.40万元,执行数为190.42万元,完成预算的86.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我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覆盖单位60个(4套班子+56个单位)、支部511个,参与党员总数共计13772人。在学习教育方面。按照每个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的要求,全区各单位领导班子累计开展班子集中学习129次。全面完成党员集中培训工作。区委主题教育办联合区委党校举办两期党支部书记轮训班,对511名党支部书记轮训做到全覆盖。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区334名党代表下村、社区、中小学校进行宣讲活动,累计宣讲415次。在调查研究方面。全区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区各单位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取一个主题,制定调研工作方案,深入基层联系点或分管部门、服务对象访民情、听民意,于9月底至10月10日完成了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265份。全区各单位共举行调研成果交流会59次,结合主题教育举行专题党课313次。
二是我区推动分类分级培训,安排不少于1/5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脱产培训,科级以下干部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10个学时,村(社区)基层干部不低于40个学时。推动年轻干部培训,对全区34名优秀年轻科级干部分别制定培养目标,有计划地安排到经济发展一线、基层一线、信访一线以及上级部门、金融机构等进行跟班学习实践锻炼。
三是按照省组工作要求,由区委组织部提请区委常委会进行研究,对违规设置职务名称“空挂”的干部5人改任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职务;对违规��职高配干部1人进行调整改任。持续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单位将所有档案进行了重新归类,更新档案目录。对2019新进提拔重要的23名干部,进行了任前档案审核。
四是通过全面推行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村(社区)、困难企业或两新组织等开展结对共建、开展直联支部活动,将直联支部工作与支部“五化”建设结合起来,城市党建工作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五是通过严格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把关,村两委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131名村“两委”干部中,有36人是本村致富能手,10人是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5人是本乡本土大学生毕业生,14人是退役军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4.4岁,研究生及以上1人,大学26人,大专65人。加强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村级后备力量建设,全区现有村级后备干部79人,其中是党员的55人。21个村全部配备村级后备干部,各村均不存后备干部中无党员,无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现象。21个村全部配备村级后备干部,各村均不存后备干部中无党员,无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现象。补齐配强村“两委”职位,21个村党组织书记全部配齐,其它空缺的5名村“两委”职位也将全部补齐。
六是通过认真开展“四项提升”活动,对联合组建的功能性党支部,全面落实“四个一”(每月听取一次业主和党员、职工的意见建议、每个月开展一次党员主题活动日、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大党建格局“聚合”态势逐渐形成。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干部教育培训方式较为单一,培训内容还略显不足;二是个别乡镇还是存在对软弱涣散村发展思路不清、主导产业不明、经济发展缓慢、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三是基层远程教育硬件水平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力度;二是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基层远教工作水准。
“组织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绩效评价得分情况,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产出指标总分50分,得分48分,效益指标总分30分,得分27分,满意度指标总分10分,得分10分,本单位总分93.6分,本次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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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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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组织事务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东湖区委组织部 |
实施单位 |
东湖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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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20.40 |
220.40 |
190.42 |
10 |
86% |
8.6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20.40 |
220.40 |
190.42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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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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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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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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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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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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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2019年组织工作要点,紧扣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立足全局、统筹实施,全面推动各项组织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
一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覆盖单位60个、支部511个,参与党员总数共计13772人。 二是全区各单位领导班子累计开展班子集中学习129次,举办两期党支部书记轮训班。三是全区各单位共举行调研成果交流会59次,结合主题教育将专题党课313次。四是推动分类分级培训。五是率先在全市开展了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试点工作,建立大工委3个,社区党委43个。六是区、镇(街道、管理处)集中召开了全区村(社区)“两委”专题重点培训班,实现培训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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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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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20分) |
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指导组5个 |
100% |
100% |
2 |
2 |
|
|||||||
开展班子集中学习≥100次 |
100% |
129%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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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党支部书记轮训班2期 |
100% |
100% |
2 |
2 |
|
|||||||||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0次 |
100% |
112% |
2 |
2 |
|
|||||||||
分类分级培训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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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大工委3个 |
100%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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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区党委43个 |
100%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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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全区村(社区)“两委”专题重点培训班1期 |
100%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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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调研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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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年度党建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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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15分)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覆盖率 |
100%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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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党支部书记轮训覆盖率 |
100% |
100%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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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班子脱产培训率 |
≥20% |
>20 |
2 |
2 |
|
|||||||||
事业单位领导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10个学时 |
100%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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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社区)干部参加培训累计不低于40个学时 |
100%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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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配备达标率 |
100%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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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公“两个覆盖”达标率 |
100%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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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5分) |
组织事务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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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标 (10分) |
社区党建费用50元/人 |
100% |
100% |
2 |
2 |
|
||||||||
大学生村官补助2.8万/人 |
100%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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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长报酬0.05万/人 |
100% |
100%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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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成本控制达标率 |
100% |
90%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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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30分) |
社会效益 指标 (25分)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参与党员>13000人 |
100% |
100% |
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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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党代表累计宣讲>400次 |
100% |
100%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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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完成调研>250次 |
100% |
100%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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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全区优秀年轻科级干部挂职锻炼>30名 |
100% |
100%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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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进提拔重要干部任前档案审核>20名 |
100% |
100%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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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35个计划内远教终端站点覆盖率 |
100% |
100% |
2 |
2 |
|
|||||||||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
>90% |
>85% |
3 |
2 |
|
|||||||||
非公党建提质增效 |
>90% |
>85%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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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影响指标 (5分) |
项目可复制性 |
100% |
>95%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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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
党员满意度 |
≥90% |
96%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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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满意度 |
≥90% |
10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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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 |
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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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