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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防震减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时间: 2020-11-11 06:59
    • 来源: 东湖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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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防震减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东湖区防震减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防震减灾局(区气象局)是主管防震减灾、气象工作的区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辖区内防震减灾、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贯彻执行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东湖区的防震减灾、气象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防震减灾、气象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管理、监督防震减灾、气象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辖区内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要求,对本区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处理;对震情趋势进行分析测报,向区政府提出防震减灾工作安排意见和减灾防御措施。

    (四)负责辖区内震害防御工作。管理辖区内地震灾害、 气象灾害 预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引导农村建房采取必要的抗震设防措施,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 拟订和实施辖区内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五)负责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 气象科学知识 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组织全区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六) 负责 辖区地震、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 负责 全区地震、气象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平台、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资源管理 工作 ;组织开展地震、气象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

    (七)承担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气象灾情调查上报工作。

    (八)承担辖区内的地震及气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配合市防震减灾局、市气象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工作 ;

    (九)指导全区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全区群测群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组织管理辖区内气象信息的接收和发布、传播、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

    (十一)配合市气象局开展辖内气象设施的建设,组织维护管理辖区内气象工作(监测)站,依法保护气象设施。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南昌市东湖区防震减灾局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03.6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33万元,较2018年减少12.82万元,下降79.38%;本年收入合计100.29万元,较2018年增加4.85万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工资调整。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0.2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03.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9.57万元,较2018年减少7.94万元,下降7.39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4.05万元,较2018年增加1.02万元,增长33.66%,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基本支出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9.5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53万元,决算数为9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6万元,决算数为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0万元,决算数为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47万元,决算数为9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2%,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5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1.20万元,较2018年减少5.65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22万元,较2018年减少0.72万元,下降3.8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6万元,较2018年增加0.01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做账科目的偏差。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减少1.56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19年没有发生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9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9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万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产。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 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 2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

    组织对“2019年防震减灾事业经费” 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1 万元。通过绩效评价了解2019年“2019年防震减灾事业经费”使用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里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2019年防震减灾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防震减灾事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防震减灾事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防震减灾事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1 万元,执行数为 2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

    一是2019年1-12月,东湖区防震减灾局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等,共开展70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其中:学校开展42次演练活动、社区开展28次演练;在南昌市东湖区青少年宫隆重举办“5.12”纪念汶川地震十周年防灾减灾综合宣传活动。二是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震减灾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软实力,强化民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地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地震应急避险演练、地震应急预案桌面推演,创新演练方式和内容,带动群众防震减灾应急演练积极性,有效提升民众的防灾意识和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有效地帮助参与演练的群众掌握正确的应急避险方法,学习防震减灾知识,增强了防震减灾知晓率和影响力;四是通过地震VR体验项目交流体验,有效增强群众防震减灾知晓率及地震防御能力,推进我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2019年防震减灾事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开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0分,评价等级为“优”。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19年)

    项目名称

    2019年防震减灾事业经费

    主管部门

    东湖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东湖区防震减灾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1

    21

    21

    100


    9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1


    21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地震应急避险演练、防震减灾宣传,及时总结地震应急演练经验,有效提升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开展气象工作,做好灾害天气预警服务。

    全年完成5.12、7.28期间的宣教工作,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天气预警等工作。




    指标2: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20分)

    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

    有序开展“5.12”“7. 28”等综合防震减灾宣传活动10次

    100%

    20

    20


    质量指标

    (15分)

    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得到提高,地震综合防御实力得到提升。

    强化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工作

    100%

    15

    10

    基层社区防震减灾工作人员力量薄弱,加强对社区人员的培训与指导

    时效指标

    (5分)

    2019年11月底

    2019全年

    100%

    5

    5


    成本指标

    (10分)

    21万

    21


    10

    10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避免因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

    避免因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

    避免因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

    10

    5


    社会效益

    指标

    增强群众防震减灾知识知晓率和影响力

    增强群众防震减灾知识

    增强群众防震减灾知识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不断提升群众防震减灾意识

    不断提升群众防震减灾意识

    不断提升群众防震减灾意识

    10

    10


    满意度

    指标

    (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达到90%

    满意度达到90%

    满意度达到90%

    10

    10


    总分

    100

    9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 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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