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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 时间: 2019-10-2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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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东湖区环保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环保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环保局是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在东湖区的实施;拟订东湖区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东湖区环境监督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等污染的防治工作;依法对东湖区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组织现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以及污染事故,调解处理污染纠纷。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2,包括东湖区环境保护局和东湖区环境监测站。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 53人;年末实有人数 84人,其中在职人员 55 人,退休人员 2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 1807.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90.03万元,较2017年减少168.02万元,下降8.5%;本年收入合计  1117.08万元,较2017年增加22.12万元,增长1.94  %,主要原因是:薪金增加及专项资金的拨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69.28万元,占  95.72%;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47.80万元,占 4.28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  1807.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329.58万元,较2017年增加44.48万元,增长3.46 %,主要原因是:工资及专项支出的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477.53万元,较2017年减少212.50  万元,下降30.80 %,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专项资金当年未用的在今年支出了。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939.72万元,占 70.68 %;项目支出   389.86万元,占  29.32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97.73万元,决算数为 132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10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9.95万元,决算数为  3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二)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18. 11万元,决算数为  124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2.7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高、增资、发放监测津贴等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9.67万元,决算数为  3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91.9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833.80万元,较2017年减少  71.71万元,下降  7.44%,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奖未发放,造成当年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0.72万元,较2017年增加  15.21万元,增长42.83 %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7.33万元,较2017年减少66.76  万元,下降90.11  %,主要原因是:根据会计核算要求将住房公积金支出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里进行单列。

    (四)资本性支出0.07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  0.0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购置了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7万元,决算数为  5.10万元,完成预算的  30%,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 0.66 万元,下降11.46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万元,决算数为  0.42万元,完成预算的 3.82%,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74  万元,下降63.7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万元,决算数为  4.68万元,完成预算的42.55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08万元,增长1.74  %。主要原因是:因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增加了一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0.72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减少  312.08万元,下降86.02%,主要原因是:2018年区财政将应拨入事业编的经费拨入了行政编,造成事业编的部分人员支出在行政编开支了。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1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1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7.1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有4个项目,共涉及资金389.86万元,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为29.32 %其中两个为结转上年项目,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监察监测专项支出为当年新增项目,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专项收到财政拨款60万元,已使用了10.11万元;环境监察监测专项收到拨款30万元,已使用了48.48万元。这两个项目在2019年将继续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3 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南昌市东湖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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