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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东湖区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 时间: 2019-10-29 16:21
    • 来源: 东湖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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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东湖区委统战部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东湖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我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区委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东湖区总支(支部、支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三)调查研究我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海外统战工作,促进祖国统一,扩大我区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三胞"及其亲属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东湖区总支(支部、支社)、区工商联、区侨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干部培训工作。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联系和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开展相关领域工作调研并提出政策性意见;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联系指导有关人民团体、统战社团、社会组织等开展具体工作,承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我区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十)负责指导街道、社区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辖区企业的统战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指导区侨联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2  个,包括:统战部本级和区侨联。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 6  人,其中行政编制 6 人,事业编制  0 人;年末实有人数 5 人,其中在职人员 5 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  269.46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28.15 万元,较2017年增加 18.02 万元,增长177.89  %;本年收入合计 241.31 万元,较2017年减少 21.12 万元,下降 8.05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工作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27.51万元,占 94.28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13.8  万元,占 5.72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 269.4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52.11  万元,较2017年增加7.7  万元,增长3.15  %,主要原因是:党派工作经费支出提高;年末结转和结余  17.35 万元,较2017年减少 10.8 万元,下降38.37  %,主要原因是:党派工作经费支出提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252.11 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69.33 万元,决算数为 252.1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8.89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7.55 万元,决算数为 240.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2.54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28 万元,决算数为 7.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51  万元,决算数为 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45.6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86.19  万元,较2017年增加105.37 万元,增长130.38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59.02  万元,较2017年增加4.97  万元,增长9.20  %。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0.48 万元,较2017年减少 108.18 万元,下降99.56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2017年减少0.87  万元,下降 100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没有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2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 1.67 万元,下降 10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 1.6 万元,下降 100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今年因公出国没有产生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2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 0.07 万元,下降 100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 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9.02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增加4.1  万元,增长(下降) 7.47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党派工作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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