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东湖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东湖区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东湖区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东湖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的行动。
(二)组织推动依法治区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区委提出建议。
(三)根据区委、区政府总体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综治工作作出部署,并督查贯彻落实。
(四)组织、协调、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抓好治安防范工作和各支队伍建设,推动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
(六)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七)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八)针对新时期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九)协调、推动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十)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
(十一)指导街道、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政法工作和610办公室的工作。
(十二)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工作,提出表彰和一票否决的建议;组织见义勇为的总结表彰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委本级和3个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19个,在岗16人,空编3名,其中:行政编制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2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人。退休5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1316.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298.37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017.82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60.68万元,占94.05%;其他收入57.14万元,占5.9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支出总计971.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5万元,较上年增长15.6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71.19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1.19万元,决算数为 626.19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决算数为971.1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9.93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222.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71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35.55万元。其中:办公费9.52万元,印刷费32.61万元,咨询费2.76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1.02万元,差旅费41.86万元,维修费0.91万元,租赁费2.07万元,会议费4.49万元,培训费0.61万元,公务接待费2.77万元,专用材料费19.8万元,劳务费324.44万元,委托业务费39.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9万元,工会经费4.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42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8万元,决算数为20.06万元,完成预算的 56.0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2.77万元,完成预算的 17.31%。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17.29万元,完成预算的96.06 %。
第三部分 东湖区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