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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 时间: 2017-12-31 13:51
    • 来源: 东湖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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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部门决算(草案)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区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事业、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对旅游事业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本地区旅行社资质申报及初审;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乡村旅游示范点、旅游星级饭店等初审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3、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4、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实施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区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室)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

    6、负责全区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并实施准入管理。

    7、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印刷业、报刊出版单位、音像制品复制单位的管理;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申请设立书报刊零售、打字复印企业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著作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制定“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

    8、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和古籍保护的普查及保护工作。

    9、依法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广播电视市场、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的稽查,负责全区文化市场、文物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10、对街道、贤士湖管理处公共文化管理服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财政拨款预算单位5个,包括局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37人;实有人数66(在职36人,退休30)。

    单位名称

    预算管理形式

    编制数

    实有人数

    行政编

    事业编

    在职

    内退

    离退休

    临时工

    遗属

    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

    全额

    4

     

    4

     

    4

     

     

    东湖文化旅游稽查大队

    全额

     

    15

    11

     

    5

     

     

    方志敏广场

    全额

     

    3

    3

     

     

     

     

    东湖区图书馆

    全额

     

    8

    8

     

    10

     

     

    东湖区文化馆

    全额

     

    11

    10

     

    11

     

     

    二、2015年决算草案的总体说明

    (一)部门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总额为11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0.88万元,其他收入51.15万元。

    (二)部门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总额为970元,其中:基本支出93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6.5%,项目支出3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5%。

    三、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2015“三公”经费支出总额32.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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